第229章 讨个好彩头

笑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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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九娘乐了,“打赌得有彩头啊?我们想个好彩头。”

    莫绮儿嗯了一声,“赌银子太俗,赌请客太没意思,我们就赌个新花样,如果老公输了,给我们做新花样的衣裳。如果我们输了,就在这次比武后陪老公一起去找小十六,说服小十六,做老公的小媳妇,怎么样啊?”

    “不错,”小九娘拍手附和,“我喜欢小十六,老想见她,我还就不相信了,世上竟然有这么聪明的姑娘,难道比我唐姐姐还聪明吗?”

    唐嫣轻柔地道:“我喜欢聪明的姐妹,而我哥身边有这样的奇女子陪着,他就会更安全。”

    叶紫衣觉得唐嫣说的有道理,秋堂身边现在不缺美女,缺得是奇女子,小九娘肖梓玲,小仙女莫绮儿和小乖乖女唐嫣都是奇女子,却是没有小十六具有传奇性,

    她也很想见见那位小十六,“好吧,既然妹妹们同意,我这个做姐姐也没得说,但我得挑明一点,老公决对不能要毛毛,她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姑娘,而心机太重,这种人不可娶。”

    “叶姐姐好英明。”小九娘称赞了一句。

    叶紫衣抛个媚眼,娇声嗲气地道:“谢谢小九娘大侠夸奖。”

    “不是大侠,应该是小魔女。”莫绮儿打趣一句。

    唐嫣轻声道:“是啊,小魔女比小九娘大侠好听多了。”

    四个小丫的顿时闹腾起来,叽叽喳喳的像四只欢喜的小喜鹊。

    秋堂喜欢这个赌,无论输赢,他知道她们都会陪他去看小十六,大不了输了给小媳妇们做身碎花裙。

    他是一个缺点大于优点的人,也是一个好色的人,而唯一的好处就是对媳妇们好,因为他觉得只有对自己身边的女人好,才会在累的时候有一个能安心休息的家,不必担心被人杀死。

    众人吃过饭,依旧奔波。

    这仿佛成为秋堂生命的一部分,在后世如此,而在穿越到大明朝来,依旧是这样。

    小坡峰客栈,卧在山脚下,在夕阳里显得很是静谧,这里小桥流水,依山傍水,斜阳里静雅优美,令人有些陶醉。

    秋堂也附庸风雅一番,在山旁凉亭中跟美人饮酒作乐,只是不会吟诗作赋。

    小九娘只是上过几年私塾,在一边起哄,“老公……这景色多美啊,即兴来一首诗。”

    叶紫衣跟秋堂这么久了,还没有见听他会作诗,“老公……你会做诗吗?”

    莫绮儿、唐嫣和毛毛也在一边跟着起哄,让秋堂作首诗听听,要是不会,引用古人的也行。

    秋堂看着这几个丫的故意捣乱,一时也想不起什么好诗,见桌上有烤羊肉,想起上学诗同学们改编的那首歪诗,随口念道:“日照烤炉升紫烟,遥看羊肉挂前边。流涎飞下三千尺,一摸口袋没带钱。”

    五个丫的顿时笑得东倒西歪,上接不接下气。

    丫的,有这么好笑吗?

    秋堂见店小二上了一只烤鸡,笑了笑,“哥让你们猜个谜,谁猜对了吃鸡腿,猜错的吃鸡屁股。”

    “秋大哥,说来听听。”毛毛甜甜地说了一句。

    “你们听好了。”秋堂故意坏笑着,慢悠悠地说道:“二人见了面,说干咱就干,为了那道了缝,满头淌大汗。这个谜底是做一件事,你们想好了再说,还要悄悄地跟我说。”

    毛毛立马就想到了这个谜底,红着脸走过来,附耳起轻声道:“秋大哥,是那事啦……”

    小九娘咯咯一笑,“老公呀……这有什么好猜的……”

    小仙女莫绮儿和叶紫衣用手指着秋堂,坏笑着,不约而同的道:“老公,你邪恶了。”

    “我猜到了。”唐嫣轻柔地说了一声,对秋堂附耳说了一句。

    秋堂翘了翘大拇指,撕下两根鸡腿,给了唐嫣一根,自己拿着一根,大吃了起来,吃的样子有点搞怪,却是不说出谜底。

    小九娘调皮地从后面搂着秋堂,又摇又晃,撒娇地问道:“老公呀……谜底到底是什么呀?”

    秋堂嘿嘿地一笑,“明天再告诉你。”

    小九娘她们多聪明,知道要等那个赌的结果,如果毛毛要害她们,他又何必让她知道。

    秋堂和小媳妇们嬉闹,惹来了一个疯癫的老乞丐,拿着一根开叉的破竹竿,看着那只肥肥的烤鸡,说鸡腿虽好吃,可鸡屁股最肥,老叫花子讨个鸡屁股吃。

    唐嫣见老人可怜,将被撕掉两根腿的烤鸡全给了老乞丐,小九娘还给了他一个狮子头,莫绮儿给他一块羊腿,叶紫衣见还剩下半壶竹叶青,顺便做了顺水人情,惹得老人真说她们好心有好报,还夸男人有福,能有这样的好女人在身边。

    在后世时乞丐没有讨剩饭吃的,都是讨钱,可在这前世,下馆子就是一种奢侈,一般不舍得剩下太多的酒菜,所以叫花子能讨到一些剩饭剩菜,那也是有口福。

    秋堂见老叫花子拿着东西乐呵呵地到一边树下吃喝去了,也并不在乎这些,告诉老人,他们这就回去,这里的菜都是他的,乐得老人疯疯癫癫地直作揖。

    夜如泼墨。

    众人都已熟睡,树上夜猫子咕咕地叫声让人心烦,蓦地传出一声呼救声。

    “不好了,毛毛被人掳去了。”毛毛的奶奶在喊着。

    秋堂从睡梦中救醒,让叶紫衣她们不要动,免得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赶紧穿戴好跑了出去,四处看了看,心想连个人影都没发现,这可怎么追,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低沉的呜呜声,像是女人挣扎着在呼叫。

    他迅即纵飞过去,奋力相追,在寻声跑出数里后,隐约看到一个蒙面人扛着毛毛在纵身跳跃。

    秋堂之前对毛毛只是有所提防,今晚的情况却是让他有怀疑,以他在后世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在他听到呼救,又穿好衣服,再追出去,至少过去三分钟,那掳走毛毛的人完全可以将她打晕,然后无声无息的逃走。

    然而那黑衣人并没有那样做,而毛毛似乎只是被布条缠了嘴巴,一路上沉呜不停,仿佛在引他过去。

    秋堂大约在追去六七里后,来到一个有着小湖泊的山坳里,湖水边竟然燃着一堆篝火,篝火旁还有食物和兽皮。

    那黑衣人蒙着面,看到有人过来,将毛毛丢在兽皮上,哈哈一笑,“秋堂,今晚我引你到这里来,就是要跟你算算老帐。”

    秋堂走到离黑衣人两丈多处停下来,“我们有旧仇吗?”

    黑衣人冷哼一声,“你杀得人太多了,可能不记得了,我给你提个醒,你还记得梁森吗?当时你从一个紫衣汉子手中夺了凤鸣剑,那可是四大软剑之一的宝剑,你可知道此剑的主人是谁?”

    秋堂想起来了,在析城山山脚下的仙不起饭庄,他的确是抢了一个紫衣汉子的凤鸣软剑,又玩死梁森,嘿嘿一笑,“那人叫什么名字,不会是你儿子吧?”

    黑衣人恨恨地道:“他已经死了,你不必知道他叫什么,也不必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只知道我要为他报仇就行。”

    “蒙着面,还要替紫衣汉子报仇,看来你们关系非同一般。”秋堂笑了笑,“可是,我后来才听人说,那人姓于,叫于聪,江湖人称紫衣蛇剑。我想你也应该姓于吧?”

    “我姓不姓于不用你操心了,而今天晚上没有人帮你,看你如何用剑气杀了我。”那黑衣人阴笑几声,“秋堂,你不自鸣得意,一个人用从挥剑到剑气而出,总有一段时间,而在这极短的时间内,一个高手足可以躲开。”

    秋堂心里不说,你能躲开一剑,可你能躲开数十剑连攻吗?他忍不住一笑,“那你就试试吧?”说着,就要抽剑。

    就在此时,那黑衣人一声爆喝,纵身而起,连连发出数掌,强悍的掌气带着厉啸声,显得异常霸道。

    在数声轰响声中,秋堂利用鬼魅幽魂步左转右折,连续躲开数掌之攻,却见对方的掌气将地面迫出数个大坑,震得尘土飘飞,碎石飞扬。

    他忍不住称赞一声,“百年内力,果然是强大。”

    话音未落,那人疾身而来,拳脚相攻,招式如同骤雨一般,风雨不透。

    秋堂心里明白,这百年内力的高手,也不必用什么兵器,如果没有百功丸和龙涎香寿灵丹的出现,有百年的内力的人在江湖中就是所向无敌。

    他修炼到无我境界,又有九十多载的内力,且是相当纯厚,可以与黑衣人内力相媲美,甚至可是略胜一筹。

    可是,百年内力的高手已经是登峰极造,两人一时之间打得难分难解,拳来脚往,噗砰噗砰砰地暴响似连珠。

    秋堂终于跟一个拥有百年内力的绝顶高手一对一的较量了一番,他觉得如果不用剑气,如果不用天罡六阳掌,也不用邪门的五绝夺命剑,他配合鬼魅幽魂步,只能跟这人打成平手。

    他很佩服此人,不仅是内力雄厚,而且武功也是卓绝非凡,在打斗两刻钟之后,终于找准一个对掌的时机,与此人硬对了一掌。

    秋堂这一掌用的是天罡六阳掌中的九九归一,一声沉闷而幽远的爆响起,他被震得很后了几步。

    九九归一最适合的就是直接对掌,那比空手拍出要强悍的多,一拍打出九掌,九掌层层叠叠地叠加起来,对于一个跟他内力差不多的高手来,那是一次致命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