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 灭口

闪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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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杉矶北面,圣巴巴拉。

    那辆越野车驶近的时候,看到车里的人之后,马尔斯才用手机发出一条短信息,然后下了车。

    随同马尔斯前来的四名手下已经下车,其中两人朝那辆越野车走过去,还有两人留在了马尔斯这边。附近还有四名武装人员,带着狙击步枪。只要车上的人胆敢轻举妄动,他们就会开枪将其击毙。

    驾车的那个人下来后,去拉开后面的车门,把后排位置上的那个女人拽了下来。

    女人的双手被绳索绑在身后,嘴巴被一块胶布封着,不过能看清她的眉目,就是杰克逊要的那个人。

    马尔斯朝身边的一名手下点了点头,让他把手提箱送过去。

    其实,“马尔斯”不是他的真实名字,只是他的绰号。他是希腊人,长着一张典型的古希腊面孔。此外,他还是杰克逊最厉害的手下之一,最为擅长器械格斗。在几年前,他用一把看上去有点像罗马短剑的砍刀干掉了三个试图刺杀杰克逊的亡命之徒,此后,杰克逊就给他取了这个绰号。

    可笑的是,“马尔斯”是古罗马神话里的战神,古希腊神话里的战神叫“阿瑞斯”。

    当然,他没有为此斤斤计较。

    马尔斯觉得,这种小事,根本没必要让他亲自出马,他应该留在杰克逊身边,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只是,杰克逊亲自下的命令,他也不敢不从。

    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让马尔斯惧怕的人,只有杰克逊。

    不是说杰克逊有多厉害,而是拥有其他人没有的狠辣。因为经常为杰克逊做见不得光的事情,所以马尔斯知道杰克逊有多么的狠毒。比如有一次,一个没眼光的家伙,在慈善晚会上称呼杰克逊的时候,用的是杰克逊老婆的姓氏。结果就在当天晚上,杰克逊带着马尔斯去了那个家伙家里,还有四条凶猛的西班牙斗牛犬。虽然那个家伙苦苦哀求,但是杰克逊根本不为所动。当着那个家伙的面,杰克逊把野狼的尿液涂到那个家伙的妻子儿女身上,然后把他们跟四头斗牛犬关在一个笼子里。等到那个家伙亲眼目睹家人惨死之后,才让马尔斯割破他的喉咙。

    虽然马尔斯杀了很多人,但是从来不会用这么残忍的方式。

    其实,马尔斯对杰克逊的忠诚,更多的是源于惧怕。

    像杰克逊这种人,绝不会饶恕叛徒。不仅是马尔斯,对所有追随杰克逊的人来说,背叛就等于找死。

    那名手下走了过去,把箱子放到越野车的引擎盖上。

    里面是一百万美元现金与价值不低于四百万美元的无记名等价债券,主要是,五百万美元现金重数十千克,一个手提箱装不下。在这种大额现金交易中,能够随时变现,而且不会被追查的债券很受欢迎。

    来的那个人仔细检查了手提箱里的现金与债券。

    与此同时,马尔斯派过去的手下也仔细搜查了那个女人。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那个手下在她身上摸得很彻底,连最隐秘的部位都没放过。这么做很有必要,不过看他的动作更像是在揩油。

    很快,对方合上了手提箱。

    马尔斯派过去的手下在搜查了女人之后,朝马尔斯点了点头,表示那个女人身上没有跟踪定位设备。

    交接顺利完成,双方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也没制造麻烦。

    在马尔斯的手下把那个女人带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驾驶越野车离开。

    马尔斯抓住女人的下巴,让她抬起头来。虽然挣扎了几下,但是她根本不是强壮的马尔斯的对手。

    仔细打量了一番,确认就是杰克逊要的人,马尔斯才放手。

    不用他吩咐,手下把女人押上了车。

    上车前,马尔斯朝越野车离开的方向看了过去。那个家伙开得很快,越野车已经到了弯道附近。

    马尔斯淡淡一笑,掏出手机,启动了一个遥控程序。

    虽然不知道那个家伙是谁,其实也不需要知道,但是杰克逊说得很清楚,知情者全都得死。

    在越野车进入弯道后,马尔斯摁下了程序上的启动键。

    转眼间,明亮的火光照亮了远方的夜空。过了几秒钟,爆炸声才传了过来。

    炸弹没有装在手提箱里面,而是那只手提箱就是炸弹。箱体是用一种很独特的复合炸药制成,电击发引信装在手提把里面。虽然箱体净重不到一千克,但是那种复合炸药的爆炸当量是TNT的二十倍。

    别说是车上的人,那辆越野车都会被炸得粉碎。

    火球升入夜空的时候,马尔斯上了车。

    没有必要派人去爆炸现场,那个家伙肯定死了。至于他的同伙,暂时还不需要马尔斯操心。只要那些职业杀手不是十足的蠢货,就会立即离开美国,至少会找个地方藏起来,因此花力气去找他们是最笨的办法。对付职业杀手,马尔斯很有一手。只是需要一点耐心,等到风平浪静的时候再去对付他们。

    车队来到高速公路上,马尔斯才看到第一辆警车。

    交接地点在郊外,邻近工业区,最近的居民区在十几千米外,夜间没人会来这里,连流浪汉都很少见到。

    显然,爆炸引来了警察。

    只是,等警察赶到,恐怕越野车已经烧得只剩下骨架了。

    等警车过去,马尔斯掏出手机,又发了一条短信息。没过多久,他收到了回信,内容很明确。

    “去港口。”

    “什么?”驾车的手下大概没有听清楚。

    “港口,‘蒙娜丽莎’号。”

    这下,驾车的手下听明白了,也没再多问。

    虽然圣巴巴拉不是港口城市,但是靠着大海,有一个规模不算太小的游艇锚泊地,很多富豪的游艇都在这里。

    “蒙娜丽莎”号是一艘只有几十英尺长的小游艇,属于马尔斯,而不是杰克逊。

    当然,马尔斯不是富豪,也没有富裕到能够买得起游艇的程度。

    这艘游艇是杰克逊送给他的,准确说是用他的名义购买,而且注册在他的名下,方便他去做一些事情。比如把某个不听话的家伙送入太平洋喂鲨鱼,或者把某个见不得光的人或者东西运入美国。

    因为很小,所以必要的时候,一个人就能操作。

    只是不能因此小看这艘游艇,在开足马力的情况下,航速能超过五十节,海岸警卫队速度最快的巡逻艇都追不上。如果装载了额外的燃油,这艘游艇能从圣巴巴拉出发,直接航行到夏威夷群岛。

    不到半个小时,车队来到了游艇锚泊地。

    “蒙娜丽莎”号停在一条较为偏僻的码头上,周围还有几艘游艇,不过都已经在此停泊了很长一段时间。

    并非所有富豪都有足够的时间搭乘游艇出海游玩。

    再说了,现在是冬季,已经过了出海游玩的最佳时节。

    因为到了夜间,所以码头上空无一人。

    马尔斯没有亲自动手,而是让手下把那个女人送上了游艇。其实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碰那个女人一下。

    等他上了游艇,一名手下解开了缆绳。

    很快,游艇就离开了码头。

    等到游艇驶出锚泊地,也就是由防波堤围起来的港湾,马尔斯才离开驾驶舱,让一名手下驾驶游艇驶往外海。

    杰克逊已经发来指示,问清楚汉密尔顿的情况,然后处理掉那个女人。

    对马尔斯来说,这无疑是最简单的工作。他也由此知道,那个女人是汉密尔顿的人。至于汉密尔顿是谁,他不可能不知道。

    因为杰克逊没有说怎么处理,所以该怎么办,由马尔斯自己决定。

    当然,马尔斯明白“处理”的含义。杰克逊在乎的只是结果,也就是让那个女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只是在“消失”之前发生的事情,杰克逊没有提要求,马尔斯也觉得直接杀了她实在是太可惜了。

    也许,她是马尔斯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之一。

    虽然身材稍显单薄了一点,特别是胸部,根本无法与杂志封面上的那些美女相比,但是其他方面没有半点瑕疵,长得还有点像奥黛丽-嘉宝。再说了,杰克逊没有让马尔斯尽快赶回去,意味着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做好这件事情,也就有足够的时间来享受这个曾经为汉密尔顿服务过的女人。

    其实,只是这一点就足够让马尔斯兴奋起来了。

    汉密尔顿是什么人?要知道,那可是与杰克逊相提并论,甚至比杰克逊更有权势的一个大人物,也许是美国最有权势的人。为他服务的女人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有机会玩弄那样的女人,对马尔斯这种人来说,就如同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在此之前别说玩弄,哪怕只是想想都不大现实。

    当然,马尔斯是一个很沉得住气的人。

    等游艇到了外海,他有的是时间来品尝这个漂亮女人的味道。

    他没有急着去找安娜,而是去了设备舱,翻出了一套拷问工具。

    杰克逊说得很清楚,首先得搞清楚汉密尔顿的情况,简单的说就是汉密尔顿的死活。在此之后,马尔斯才能为所欲为。当然,马尔斯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情。汉密尔顿身边的女人,即便不是金枝玉叶,也没有吃过半点苦头。以马尔斯的手段,撬开她的嘴简直易如反掌。

    当然,这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游艇航行到外海也需要一些时间。

    那点耐心,马尔斯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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