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一章 匈奴未灭,无以为家

上善若无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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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霄说的直道,实际上就是秦直道。也就是古代的高速公路。

    祖龙被称为千古一帝,那可不是吹出来的。

    书同文,车同轨什么的自不必多提。这秦直道在交通条件恶劣的古代,那就是真正的工程奇迹。

    这个时代的道路,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晴天满身土,雨天一身泥。’

    除了长安城这样的大城市会有石板铺就的道路之外,外面乡野之间,乃至于小的城池市镇里,那都是实实在在的土路。

    晴天的时候还好说,到了下雨天说不得一脚下去踩到了深坑,整个人都没了。

    要想富,先修路。

    无论是为了便民行走还是行商方便,又或者是便于运兵。道路永远都是最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

    秦直道这里修建的时候,用的都是煮熟的熟土,先锤在碾之后夯实,就成了古代的高速公路。

    而且为了避免生杂草导致道路损坏,还要在那些熟土之中嫁入大量的碱,避免生草。

    因为质量足够好,秦直道甚至一直沿用到了两千年之后。

    “陛下。”

    主父偃当即说“别的都不缺,就是缺人手。修路这种事情,人越多越好。”

    朝臣之中有人喊“大汉每年的徭役那么多,怎么会人不够的?”

    主父偃当即转头过去呵斥“你懂个屁。这是修陇西至敦煌之地的直道。那么远的地方,关东的徭役走过去役期都过了。”

    “那关中的呢?”

    “关中的徭役都已经用尽了。修作坊,采矿,烧窑,修补城池边墙,随军运粮,牧马养羊修船开渠修路架桥...”

    主父偃掰着手指头数了一大串的工程出来,表示哪怕是距离近的关中民力,也是已经被用到了极限。

    而且关中还一项必须要做的大工程,那就是给王霄修陵,这可是数以十万计的民力。

    “陛下勤政爱民,这些年来从未动过大工。要不然的话,天下民力那就更不够用了。”

    主父偃这句话有拍香屁的嫌疑,不过说的也的确是实话。

    所谓大工,说的就是大兴土木的盖宫殿什么的。

    这种单纯只为满足皇帝个人需求的工程,那才叫真正的百害而无一利。

    真要是盖宫殿,不但花费无数还需要数以十万计的人力才行。

    动不动就说数以十万计,这并不是夸张的修饰,而是真正的事实。

    因为这个时代做工都是依靠双手,没有机械可以提供帮助。依靠一双手来做大型工程,那就只能是用人数来硬推了。

    修建一条从长安城到敦煌的直道,没有十万起步的民夫,你还想能修通?

    朝臣之中又有人提建议“可让迁徙之民做,他们离得近。”

    此话一出,四周众人全都笑了起来。

    这就是一句废话,因为王霄之前说的很清楚,迁徙过去的人全都免除徭役赋税三年。

    现在让人家去修路,那打的就是天子的脸面。

    “行了。”

    王霄直接摆手说“霍去病这次不是俘获了十多万的匈奴人吗。挑其精壮用来修路,命驻屯将军李息派兵监管。少府这边再安排一批工匠过去跟着。”

    “喏。”

    这个命令倒是不错,虽然养活这些匈奴人也要花费不少粮食,可至少剩下了民力。若是从关东之地调集徭役,那可就是真正的劳民伤财了。

    “时辰差不多了。”

    安排完事情,王霄站起身来招呼众人“随我去迎接骠骑将军凯旋!”

    百官勋贵们都随着王霄出了长安城三十里地,郊迎从河西回来的霍去病。

    而沿途看热闹的百姓们,那叫一个人山人海,几乎是长安城内外的人都来了。

    哪怕是当年卫青灭国凯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轰动过。

    深究其原因,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

    卫青灭国,灭的是卫满朝鲜,是三越那种在百姓们看来不入流小国。

    而匈奴的话,大汉几十年来备受匈奴欺凌入侵,是当之无愧的大国,强国。

    霍去病不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捷,歼敌超过十万之众。还把匈奴人延续宗祀的祭天祭品金人给抢了回来。

    这一点在百姓们的眼中,那就是灭了匈奴人的传承,是灭了其宗祀祭祀的灭国之功。

    不入流的小国与欺凌大汉数十年的强大匈奴相比较,自然是霍去病这里更受欢迎。

    所以此时出现数以十万计的百姓们来郊迎霍去病,也就不足为奇。

    等候的人群之中有许多的马车,这些马车里坐着的可不是百官勋贵。

    天子都是骑马等着,百官勋贵们自然不可能去坐马车。

    大汉又不是大怂,百官勋贵们文弱到了出行必须坐马车的程度。

    谁要是真的到哪都是坐马车,那肯定会有人讥讽‘你老了,不行了,该回家了。’

    当着别人的面说这种话,必然会引起一场斗殴。因为大汉不是大怂,百官勋贵们很少会背地里下刀子,有仇都是当面挥舞拳头。

    这些马车里坐着的,实际上是众多勋贵家的女儿与细君们。

    那用意也就很明显了,都是奔着还没有成亲的霍去病来的。

    他还不到二十岁,就已经是顶级的列侯,并且名声如此之大,能力又是如此的能打。简直比当年的卫青还要受欢迎。

    在大汉这里,文绉绉的,弱不禁风的男人不但不会受欢迎,还会被耻笑无能废物。而霍去病这样实力超群的能打的,才是妹子们最为喜好的类型。

    因为大汉崇尚军功,能博取军功的就是好男人。

    等到远处出现大军身影的时候,那些马车上就开始下来一个接一个的漂亮妹子们。

    这些妹子们都是精心装扮,穿着华丽到吸引眼球的汉服,安静的站在较为显眼的位置上等待着。

    她们不仅仅是在等待着霍去病,也是想要让王霄能够看到她们。

    无论是哪个,只要是被看上了,那就是鲤鱼跃龙门。

    “呵呵~~”王霄目不转睛的一个个看过去“这种吸引关注的手段,对于经历过网红骗世的我来说,毫无用处!”

    “赵卿。”王霄侧头小声询问一旁的少府令“那边那个,就是右边那两颗柳树下的那辆马车旁边的妹子...不是,我的意思是那辆马车是谁家的?马车看起来很精致啊。”

    霍去病的骑兵军团,取得了耀眼的辉煌战果。可付出的代价却是不可谓不重。

    他带出去的时候是两万多人马,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不足万骑。

    除了在战场上战死的之外,还有沿途掉队之后就找不到的,还有生病死了的,还有受伤之后拖不过去的等等。

    这种超高的伤亡率,在冷兵器时代里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遇到这种伤亡率的战争,军队都已经崩溃了。

    而霍去病所部之所以没有崩溃,原因是在于伤亡不是一次性造成的,而是绵延数千里的战线不断造成的流血。

    还有一点原因就是,霍去病统帅能力超强,能够拢得住部队。

    这就要说到将领的个人能力了,而霍去病在这方面很明显是千年史书之中的第一档存在。

    虽然伤亡很大,可将士们的士气却是极高。

    原因很简单,他们打赢了。

    在大汉这里,打赢了比什么都重要。

    王霄策马上前,带着百官勋贵们迎接霍去病。

    “臣,霍去病。奉天子命收复河西之地,今向陛下复命!”

    看着眼前行礼的霍去病,王霄翻身下马去将他搀扶起来。用力的拍着他的肩头“你,做的好。为大汉立下了赫赫战功!”

    “诸君。”

    王霄转头看向那些百官勋贵们“还不迎接咱们的英雄归来?”

    众人按照周礼,向着霍去病行礼“恭贺冠军侯~~~”

    恭贺之声传出之后,四野的百姓们纷纷跟上,齐声高呼‘恭贺冠军侯~~~’

    多少万人一起喊,犹如海浪一般向着四面八方传颂。声震四野八荒,气势滔天。

    那些站在马车附近的漂亮妹子们,甚至都有些控制不住。她们红光满面,眼神仿佛是要吃人一般死死盯着年轻的霍去病。

    霍去病就不是个谦虚的性格,他跟卫青的性格正好相反。

    卫青谦虚谨慎又冷静,而霍去病则是侵略如火,看不惯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惯着谁。否则的话,也不会有历史上射死李敢的事情了。

    他可没说什么‘陛下谬赞,臣愧不敢当’什么的。

    反倒是高昂着下巴,一副老子就是牛叉的神情。

    尤其是百官勋贵们向他行礼,他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王霄看的有趣,就笑着打趣。伸手指着远处的那些马车旁边的妹子们说“长安城的未婚女子们差不多都来了,有没有看上的?”

    这个时候原本一脸傲娇的霍去病,反倒是正色对王霄行礼说“陛下,匈奴未灭,无以为家!”

    “好!”

    王霄一拍巴掌“说的好!豪气干云天,你就是大汉好男儿的表率!”

    他转身看向那些还在行礼的百官勋贵们,大声颁布说“霍去病立下不世之功,当重赏。”

    爵位自然是没得升了,因为刘邦死的时候就立下了遗嘱‘非刘氏为王者,天下共击之。’

    所以王霄的安排是“赏赐五千万钱,增食邑五千户!拜为大司马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之上,可夜入未央宫参与军机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