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夜初遇

缚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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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薛宛,这是我的艺名,我早已记不得真名是什么,大约姓古吧。

    从我记事起,我就跟着养父养母生活,他们对我很不好,我初中毕业后辍学离开了那个家,到了上海,距离我居住了十六年的城市整整一千里地。

    我并不喜欢上海,我选择到这里仅仅是因为它太繁华,太虚无。

    来到这里的人大多听说过豪门夜宴,在北方也有,我在这里工作了两年,确切的说,是两年零十二天。

    我属于一个交叉的群体,小姐和嫩模的综合。

    作为嫩模,我偶尔会随着一些大人物出席个特别装逼的宴会,陪场饭局,做次双飞伴游。

    作为小姐,我挺不合格的,因为我不出台,我只陪酒玩骰子,换而言之,除了脱掉内、裤胸罩的事之外,别的我都做。

    因为我知道,男人这个物种,必须要拴着他,他想吃,你就让他吃,吃过了他解馋了,你也就失去了这个客户。谁都愿意多赚点,不然为什么不去当个干干净净的小职员,又何必做婊、子呢。然而怎么多赚?自然是放长线钓大鱼,我就不给你睡,我还勾着你,相比那些轻易就脱掉了衣服陪着男人巫山云雨的妞儿,我总是更容易得到他们垂涎的目光,所以我很红,在豪门夜宴,只要提起薛宛,众说纷纭。

    有的说,“哦,那妞儿啊,真他、妈难搞,我都光顾七八次了,连屁股都还没摸进去。”

    也有的说,“薛宛?漂亮,极品啊。想睡女人还不简单,但是这么有个性的不好找啊,再干聊个十次八次的我也愿意,那声音,那眼睛,真他妈勾魂。”

    夜场的姑娘,和娱乐界的差不多,在争议和挑逗中生存,在心计和手段中成名。

    我就属于这一行所有姑娘削尖了脑袋也想学一手的标杆。

    但我并不快乐。

    钱可以麻痹一时,却无法给予一世,就像世间百姓说的那样,女子最终还是要嫁人,男子才是一生的归宿。

    可我看透了男人,有钱的道貌岸然,没钱的没囊没气,有势的风、流成性,平庸的碌碌无为,更多的人,都把女人当玩物,把上床当交易。

    红尘中最容易的就是让一个人绝望。

    我曾想,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吧,好在我还年轻,有大把的光阴供我虚度,直到他忽然出现。

    那是2008年的夏天,上海市区下了一场特别大的暴雨,由南城到北城,所有街道都泡了,潮湿腐烂的味道从井盖返上来,天昏地暗。

    我凌晨两点多下班,和我特别要好的姐妹儿蓝薇在小巷子口分开,大雨下了整整两天一夜,路灯被淹得断了电,街口一片漆黑,我凭着记忆淌水往车站的方向走,一阵窸窣的声响从身后的转弯处飘了过来,越来越响,脚步声、叫骂声,在瓢泼大雨中都那般突兀。

    我下意识的回头,一群男人杀气腾腾的从后面追了过来,我虽然日日夜夜游走在男人堆里,却从没见过这么血腥恐怖的场面,他们都拿着手电和家伙,随着奔跑的摇摆幅度灯光偶尔扫过身体,全都是破烂的血渍,我惊恐的愣在原地,眼见那些人疯了一般的冲过来,我吓得要叫,却忽然被人捂住了嘴巴,那是一个男人的手,掌心的粗砾压得嘴唇生疼,他并没有用力,却足够将我拖着向角落处挪去。

    我怕极了,叫不出来就剧烈的挣扎着,将我能想到的擒拿手全都用上了,可他仿佛全都知道我要做什么,在我动脚的前一秒都干脆利落的困住了我。

    大雨浇在身上,我渐渐失了力气,瘫软在他怀里,我想就这么认命吧,我这样的女人,就算死了,警察都没心思去管,谁会放着大把时间不去拯救良民而搭理我们呢。

    可他并没有伤害我,他只是将我困在墙根,他的身上都是血,黑色的衬衣和西裤都贴在身上,脖子裸露的地方全都结了血咖,看着触目惊心。

    他压过来,和我的身体叠在一起,我都能感觉到彼此冰冷的温度和一声声的心跳,他对我说,“别怕,帮我躲一下。”

    那群人已经完全逼近,就在几米开外,黑暗处,他猛地一个用力,我们颠倒了位置,我挡在他身前,他轻轻拥着我,整张脸完全埋入我胸口,灼热的呼吸和冰凉的雨水混合在一起,刺激的我禁不住颤抖起来,那群人的脚步顿住,冷冷的看过来,抱着我的男人手臂忽然一紧,我知道,他可能也在害怕,那么多人,他已经扛不住了。

    我咬了咬牙,抬起手臂,朝着他的后背狠狠地一拍,“你又来泡妞儿了?你对得起我吗,我为你怀了两个孩子,都他、妈流了!我受不住了,陈硕,你爱她你就娶她吧,我们离婚!”

    男人的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这样说,那群人抹了抹脸上的雨水,靠近过来,我眼疾手快的朝后退了一步,挥舞着手臂,“我背井离乡跟你来上海,你就这么对我的!”

    我从最前面的那个人手中将棍子夺过来,不管不顾的一阵乱抡,他们有不少人都被我抡到了,我大哭着,喉咙嘶哑,像是疯了一般,他们骂了一声婊、子,狠狠推了我一下,我向后退去,不偏不倚的压在男人身上,我将棍子扔在地上,故作惊恐的瞪大了眼睛。

    “你们,刚才从这里经过的那个血人,和你们一样…”

    为首的男人眼睛一眯,“那个男的去哪儿了?”

    我颤抖着伸出手,指了指巷口外面的北方,“有一个人接应他,然后他们上了一辆摩托…都是血,好可怕。”

    男的摆了一下手,朝地上啐了口痰,“他、妈的,好不容易见他落一次单,结果又跑了,给我追!”

    他们骂骂咧咧的一起朝着巷口飞奔出去,眨眼间便不见了人影。

    我转过身,看了一眼死死靠在墙上的他,“你还活着吗?”

    回应我的只有沉默。

    我从未如此害怕,我伸出手去触摸他,还未碰上他的身体,他忽然将我用力一扯,扯进了他怀里。

    一道霹雷从天而降,就落在不远处的树上,“嘎”地一声,火花四溅中,那棵树成了两半。

    窜天的火光和刺目的闪电让我看清了他的脸,也在那一刻,一切都静止了。

    他长得真好看。

    脸的轮廓特别硬朗,棱角分明刚硬坚毅,一双眼睛亮的像空中的鹰隼,就那么直直的望着我。

    我呆了许久,他忽然笑了一声,伸出沾着鲜血的手指,在我的唇上轻轻碰了碰,“你叫什么。”

    我张开嘴,用特别嘶哑的声音告诉他,“薛宛。”

    他重复了一遍,唇角勾起一个惨白的弧度,对我说,“我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