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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会所的十一楼,有一个面积上千平米的大厅。
完全是按照欧美那边最高档的装修标准,来装修的,全部西式化,包括侍者所穿的衣服,男女都是一水的白衬衣,燕尾服。
男侍者穿上这身衣服后,倒没显得多出彩,反倒是那些盘着秀发的女侍者,妩媚中多了一丝飒爽,看上去清新的很,比穿着短裙,露着大长腿的装扮有品多了。
大厅内差不多得有上百人,无论老少,男的都是西装革履,女的都是各色晚礼服,大家端着酒杯,三五人聚在一起,低声谈笑着。
正中间的位置,有个高约半米的小高台,这是供助兴乐队演出用的,一个穿着亮红色晚礼服,露出大半个雪白后背的漂亮女孩子,正在弹奏着一曲悠扬的乐曲。
女领班把荆红夫人带到门口,做了个请的手势。
荆红夫人左手稍稍拽着腰间礼服,昂首走进了大厅。
在她走进大厅的一刹那,李南方忽然发现她的气质又变了。
她不是现场最漂亮,最年轻的女人,可她现在的气质,却像是来参加盛大宴会的女王。
那身看上去有些土的淡青色晚礼服,这会儿也绽放出了让人惊讶的端庄,仿似就荆红夫人就该穿它,才能彰显出她独特的气质那样。
这当然是李南方的错觉。
人们总是说,人靠衣裳,其实很多时候,很多衣服能出彩,关键是看穿在谁的身上。
“唉,怪不得荆红十叔这些年来,就她一个女人。原来她在不同的场合,能展现出不同的自己,这就是所谓的上得厅堂,进的厨房,爬的——咳,如果小姨能像她这样,老子又何必到处去沾花惹草?不对,我好像很少去招惹别人,都是那些不要脸的来招惹我。”
就在李南方为王阿姨的百变气质,而在暗中赞叹时,有几个贵妇人快步走了过来,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老远就举着高脚杯打招呼。
看来,这几个人就是荆红夫人不得不来这的老友了。
“子涵,一年不见,你怎么变得越来越年轻了呢?再这样下去,姐姐可就越来越不敢见你啦。”
一个个头不高,穿着蓝色晚礼服的少妇,当先走过来,微笑着说道。
李南方这才知道,荆红夫人芳名的叫王子涵。
其实他可不知道,荆红夫人在嫁给荆红命之前,是不叫这个名字的。
她改名字,是为了与年轻时某段不愿意回想的往事说再见。
“春姐,你就别夸我了。再夸,我才不好意思来见你们了呢。”
王子涵笑着,伸手与春姐等人一一握手。
现场这么多人,除了这几个站在靠近门口的贵妇人外,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王子涵的到来。
看来,这几个贵妇人站这儿,就是在等王子涵,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她出现。
就像,她们虽然笑的也很矜持,可李南方却能从她们与王子涵握手的动作中,看出明显的巴结之色。
巴结荆红命的老婆,并不是件丢人的事。
李南方始终站在王子涵身后,春姐她们当然能看到他了。
就像门童看到李老板穿着一身大路运动服来会所时的表现那样,春姐等人看到他后,心中肯定也很惊讶,搞不懂王子涵怎么会带一个乡巴佬来这地方。
不过没谁会表现出来,在寒暄几句后,春姐还娇笑着问,这位小帅哥是谁呀?
“我的一个侄子。”
李南方都能看出春姐等人看他时,心里想什么了,察言观色方面堪称变态的王子涵,当然也能看出来,回头看了眼他,又说:“也是被我家那口子当亲儿子来看的。来,南方,我给你介绍下。这是春姐,听说过南省的珍翠超市吧?那就是她家开的。”
南省的珍翠超市,可是国内排名前十的连锁超市,不是连媚那种在津门才有点小名气的超市能比的,说是超市巨头也不会为过。
李南方当然听说过珍翠超市,却没料到春姐会是这家超市的老板娘。
不过随后就释然了。
能够与荆红夫人称姐道妹的女人,哪一个能是简单的?
“春、春姨,您好,我是李南方。”
李南方伸手时犹豫了下,才没说出木子李那一套,却没浪费王子涵给他介绍春姐的一片苦心:“目前在东省开了家小公司,名为南方集团。春姐您什么时候有空,还请去东省做客,顺便给我指点下公司的不足之处。”
春姐几个人,都是驰骋商场多少年的,自凡国内有名的企业,她们都能如数家珍,娓娓道来。
可没谁听说过东省南方集团。
再从李南方很没品的穿着,以及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气质,不用太费脑汁,也能断定这南方集团,就是这年轻人刚创的草头小公司而已。
放在平时,李南方别说是和她们握手了,就连见她们的资格也没有。
但现在却没谁会托大,都端出阿姨、长姐的架子,来和他亲切寒暄。
只因,荆红夫人说了,这是她的一个侄子。
而且,她还特意强调,李南方是被荆红命当亲儿子来看待的!
王子涵的侄子,或许不用太在意,但荆红命的亲儿子嘛——春姐她们除非脑子进水了,才会在他面前摆什么贵人架子。
这几个女人,都是交际场上的老手,在什么样的场合,遇到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根本不用任何人教,就会做的滴水不漏。
可她们也没因为李南方被荆红命当亲儿子看,就表现的特别热情,依旧像长辈那样,唯有看他的眼神变了,不再在意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又是什么样的气质。
甚至,春姐还特意询问了李南方的公司,主要产品是什么。
当听说主打黑丝后,立马说等大侄子的产品下线后,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她,珍翠集团在全国各地的超市,都会给南方丝袜留下专柜。
有个叫冰姐的,还问李南方有对象了没。
没有的话,她刚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本家侄女,看上去和他倒是很般配的。
荆红夫人不在场的话,李南方说不定还会信口胡说几句,现在当然要诚恳感谢冰姨的好意,说自己已经名草有主了。
“南方,你随便走走吧。我和春姐她们一年不见了,有很多知心话要说,你一大小伙子听了不好的。”
王子涵今晚带李南方来七星会所,只是要表明态度,可没必要非得帮他介绍每一个人。
李南方也不想与一帮美艳阿姨混在一起,生怕这些娘们会口花花起来,拿他打趣,恰好借机溜走。
因为费心揣摩王子涵带他去什么纸醉金迷的地方,搞得李南方晚饭都没吃好,这会儿肚子有些饿了,如果不品尝下吧台上那些可口的点心,美酒,绝对是一种浪费。
找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先端起一杯红酒,在女侍者那鄙夷的眼神里,好像喝凉水那样一口闷掉,再抓起一块绿豆糕,整块填进嘴里,肚子马上就不叫了。
在春姐她们的簇拥下,王子涵已经走到了大厅中间位置,立马被人围了起来。
这些人,不一定像春姐那样巴结她,但都知道她的到来,是代表荆红命来的。
无论是官场,还是商场上的,自凡有资格来到这个场合,都该知道荆红命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哪怕不认识王子涵的,都会借机和她寒暄。
当你走到一定的高度,实在无法让人忽略你的存在时,就会许多人排着队的来认识你。
这也是人之常情,与人品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就像现在的李南方,就觉得他与周围这些人格格不入,没人来理睬他,他也不用去刻意认识谁,只需站在角落里大吃特吃好了。
几分钟后,李南方就吃个差不多了,抬手擦了擦嘴角,端了一杯红酒倚在吧台上,慢悠悠的品尝了起来。
看着眼前那些高层人士,他想起了花夜神。
本来他就与花夜神的关系不一般,现在又置身于她开的会所里,如果肚子饱了时还没想起她,那就——就太失礼了。
花夜神不在会场内,看来那女人也是很有个性的,有这么多大人物来她会所消费,她连个面都不露,可却没谁说什么。
李南方倒是很想去找她,好好聊聊,她与展妃的关系呀,究竟是何来历等事。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既然她与展妃是来头神秘的一丘之貉,李南方如果腆着脸的去找她,谁知道会招惹什么麻烦?
钱可以越来越多,但麻烦最好是越来越少。
无论是任何时候,哪怕是闲的无聊在沙发上抠脚玩儿,李老板也不想自找麻烦。
麻烦这东西,你不去找它,它却有可能会来找你。
所以,当看到有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缓步走过来后,李南方心里就叹了口气,唉,哥们已经够低调的了,就不能和围在你身边的那帮人开心吃喝,尽情装逼后走人,非得来麻烦我呢?
只要不是在训练场,战场上,贺兰扶苏任何时候都是穿着板正到堪称标配的衣服,从头到脚都找不出一道褶子来,让人怀疑他在睡觉时,也可能是站着的。
因为与他姐有着不得不说的关系,李南方实在不愿意和、和又一个便宜小舅子碰面。
贺兰扶苏可不是龙在空,在他做错事后,李南方尽可以端起姐夫的架子,替他爸妈姐姐,抽他耳光,管教他。
无论李老板怎么看贺兰扶苏不顺眼,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完美的男人。
高大上的俊朗外形,出众的公子气质,良好的教养等还在其次,关键这是个真正的男人。
当初他在墨西哥营救岳梓童等人时的铁血表现,李南方可是都看在眼里的。
别说是李南方了,换谁,谁都不想与贺兰扶苏成为对头。
可老天爷这无良的,却偏偏这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