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喜欢你

猫吃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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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你》这首歌在原本的时空里便是一首传唱度很高的经典情歌,由殿堂级传奇乐队beyond创作并演唱,这首歌在二十多年前发行,一直到如今依然热度不减,几乎是表白必备神曲,可谓是经久不衰。

    这首歌之所以传唱度这么高,一方面是它的歌词写的意境优美,忧郁中带着希望,含蓄中带有深情,而副歌部分的直抒胸臆更是直击恋爱中人的内心,情感表达贴切到位;另一方面,它的旋律也是朗朗上口,最开始从淡淡的忧伤那种感觉出发,慢慢渲染开来,最后高潮部分深情款款,让人不由自主的沦陷。

    高扬之所以突然把这首歌拿出来,是因为在听了马栋的那首《晚灯》和李亮的那首《你的一切》之后来的灵感,他们这两首歌分开来看水平都很差,但奇妙之处在于,这两首歌的歌词整合一下,便和《喜欢你》的歌词有了异曲同工之妙,马栋歌词中的意境,李亮歌词中的直白,两相结合,居然达到了一种平衡。

    因为对这首歌十分熟悉,所以高扬写的很快,不一会儿,整首歌的歌词便已经写完: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的仰望,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地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屡怨与她相爱难有自由,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地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每晚夜里自我独行,随处荡,多冰冷!以往为了自我挣扎,从不知她的痛苦!”

    在这个平行世界中,这首歌还有另外一个优势,那就是因为前些年南方娱乐圈影响太过深远,使得粤语也普及到了北方,一些简单的粤语歌曲或影视作品在北方能够毫无障碍的流传,这比原本时空中北方人几乎没人听得懂粤语的环境要好很多。所以,高扬哥更有信心这首歌在这个新的时空依然会成为经典传世之作!

    写完歌词之后,高扬顺手便开始谱曲、编曲,因为对这首歌实在太熟悉,他几乎丝毫没有停顿的就把曲谱也写完了,粗略的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错误后,他这才抬起头来。

    然而,他一抬头便看到五张已经石化了的面孔正僵巴巴的看着他,每张脸上的表情都很精彩,一个个像是看见了怪物一样。

    “额,你们这是干吗?我脸上有脏东西吗?”高扬向后躲了躲,莫名其妙的看着马栋、孟自强他们这五个家伙。

    “嗷,高哥,三分钟写一首歌,你这是要上天啊,我太崇拜你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快,高哥,先给我一个……不,十个签名!”孟自强夸张的大叫了起来,而且真的递过来纸笔。

    李亮和李光则是一脸的钦佩,也用一种看偶像的眼神看着高扬。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排练室的秦丽则是一脸羡慕的看着高扬手中的那首《喜欢你》,她多么希望这首歌是马栋唱给她的啊!

    而马栋此时已经完全沉浸到了《喜欢你》这首歌之中,他看了一遍就已经把歌词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随即他开始轻轻的唱谱,把旋律也哼了出来。大概的把这首歌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之后,马栋看向高扬的目光也变了,变得钦佩、敬仰、崇拜!

    “高哥,我马栋今天服的五体投地,三分钟写一首歌,而且是这么绝妙的好歌,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马栋一脸认真的说道。

    高扬自己也没想到,因为太过熟练,所以很快就写好了《喜欢你》的词曲,结果这一手却把面前这五个小家伙都给彻底镇住了。

    “其实也没你们说的那么夸张,之所以写的快,是因为受到了马栋和李亮你们那两首歌的启发,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首《喜欢你》其实在歌词意境上和你们那两首很像?”高扬淡然的说道,“我说过,你们的作品其实也并不是太差,只要你们多练习,水平很快也就能提高上来。”

    听了高扬的话,马栋重重的点了点头,随后,他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那接下来,我们先排练这首《喜欢你》吧,小强,你帮忙去我的书房复印一下高哥写的这份曲谱,大家人手一份,一定要尽快的熟练起来!”马栋说着,双眼连连放光,看的出来,他对这首歌喜欢的要命。

    接下来的时间里,马栋他们便开始不厌其烦的排练《喜欢你》这首歌,高扬在一旁时而给出一些指导意见,他们都很虚心认真的改正,原本五个不羁的少年俨然变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小团队。而且,渐渐地,他们身上居然真的有了那么一丝正式乐队的味道。

    一直到傍晚时分,马栋他们几个人才终于停下了排练,虽然一个个看上去都很累的样子,不过他们脸上更多的是满足,因为随着越来越熟练的掌握《喜欢你》这首歌,他们都开始确信,这首歌一定能够引起轰动!

    他们甚至开始相信,这一届的校园歌手大赛,拿冠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啊,不行了,好饿好饿,我说马栋,该吃晚饭了吧,今天练得这么累,你可得请我们吃大餐,尤其是高哥,给了我们这么好的作品,今天可一定要好好谢谢他!”孟自强放下手里的吉他便开始啰嗦起来。

    马栋白了他一眼,说道:“这还用你说?”随即他又看向了高扬:“高哥,你有什么喜欢吃的吗?今晚上我请客!”

    高扬无所谓的笑了笑说道:“吃点简单的中餐家常菜就行。”

    马栋思索了三秒钟,随后大手一挥说道:“好,那我们今晚就去青云阁!”

    青云阁是京海市名气最大、最高档的中餐厅之一,那里的菜品极度讲究,价格非常昂贵,能进到那里吃饭是身份的象征。

    高扬也曾经听说过青云阁的名号,却没想到马栋直接把目标定在了那里,虽然知道他是一个富二代,但也没想到居然土豪到了这种程度。

    看到高扬有些担心的神色,孟自强悄悄来到他身边说道:“高哥,你可别跟马栋客气,青云阁就是他们家开的,去那里吃饭再正常不过。”

    高扬无语,看来无论在哪个时空里,当土豪就是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