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4章 你的名字

明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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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的正月下了几场雨,天终于慢慢放晴。

    炮火声却越来越重,几乎就在耳边炸开。

    顾纭报社每天的新闻,都是关于战争的,她看得要崩溃了。

    在这样的乱世,人如蝼蚁。

    哪怕是放晴,也不能换来好心情。

    她依旧每天上班、下班。到了正月初十,下班这天,她稍微耽误了一会儿,正好来了一条紧急新闻,需要立马赶稿。

    待她忙完了,已经是晚上八点。

    她伸了个懒腰,发现罗主笔也在。

    他见她停下来,也抬头和她打招呼,笑问:“写完了吗?”

    “写完了。”顾纭道。

    罗主笔其实没事,他是故意留下来等她的。

    此刻,整个报社就他们俩。

    罗主笔的手插在西装裤口袋里,走到了她身边,问:“这么晚了,请你吃晚饭好不好?”

    这位罗主笔是她曾经的师兄,也是岳城人,家里颇为殷实。

    他自己能开小汽车,用度是非常豪阔的,身边时常有女朋友,花边新闻不少,听说还跟歌星纠缠过。

    自从顾纭到了报社,罗主笔对她总表达好感。

    对方最近也收敛了很多,听同事们议论着他最近不端着也不鬼混了,属于他的工作,他也会按时按量完成。

    他在办公室里,用顾纭听到的音量说过:“我遇到了真心喜欢的人,打算结婚定下来。谁年轻的时候不荒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同事们起哄,问他看上了谁。

    顾纭也好奇看着他们。

    她就瞧见,罗主笔的目光落到了她身上。

    她当时没明白这目光的意思,可能她性格里有点迟钝的一面。

    后来好几次,罗主笔约她吃饭,又约她看电影,她这才把他那天的话和眼神联系起来,心中隐约明白。

    罗主笔看上了她。

    他说改,性格就真全改了。不和女同事瞎逗趣,下班不去混,规规矩矩做完自己的事,主编都感动得要哭了,天天表扬他最近很乖、很听话。

    顾纭却不是很动心。

    她觉得罗主笔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将来结婚了,家里肯定也是呼朋引伴,时刻不能空闲。

    而顾纭,不到非应酬的时候,就宁愿把自己藏起来,过一种与世隔绝的日子。

    太热闹的生活,她想一想头皮都要炸。

    所以,不是罗主笔不好,也不是她担心他将来仍恢复风流性格背叛她,而是从骨子里就感觉,自己和他不是一路人。

    倒是那个天天跟着她的小流氓,沉默寡言,能一坐一整天,不言不动,耐得住性子......

    顾纭想到了这里,好像被烫了下,急忙收回自己的心绪。

    “......都这么晚了,不打扰了。”顾纭驴唇不对马嘴的说,“我先告辞了。”

    罗主笔叫罗西元,忍不住伸手拉了她一下。

    他一脸苦笑:“顾小姐真看不上我?我跟你说话,你走神了。”

    顾纭闹了个脸红:“我今天太累了吧,注意力集中不了。”

    罗主笔第一次说她看不上他,这算是很明确的表白了,而顾纭的注意力却在“走神”这两个字上。

    罗西元是人精,这才确定这小丫头真没看上自己。

    他是被顾纭吸引了,为她神魂颠倒,不单单是她漂亮。

    顾纭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杏目小脸,削肩细腰,从外形和五官上来说,是很醒目的。

    但吸引罗西元的,还是她的性格。

    她很温柔,做事非常的细致。哪怕世道再浮躁,她也不慌不忙把自己的事做好。

    罗西元自己常心浮气躁,就特别爱这种文静的女孩子。

    只是这女孩子有点难追。

    但罗西元告诉自己,追求这种女孩子不能急,需得有耐心。她的美貌和人品,值得男人小心翼翼的捧着。

    “那作为你走神的惩罚,陪我吃晚饭好吗?太累了,吃顿好的补一补。”罗西元又道。

    他尝试着再发出邀请。

    顾纭犹豫了下,同意了:“那好,让您破费了。”

    罗西元大喜。

    他眼前的混沌终于劈开,露出了一缕亮光。

    他的脸上也好像铺了一层光,那样雀跃欢喜。

    顾纭心里突然就不落忍了。

    她是怕拒绝令人难堪,想着答应了这一次,下次就说他点的菜不合她的胃口,把自己的意思说清楚。

    不成想,人家这样开心。

    “完了。”她在心里哀嚎了声,“这可怎么办?”

    她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走出了报社。

    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人,他站在树下,目光望着这边。

    顾纭站在门口没动。

    那人也不动,并不靠近。

    罗西元去开车,两分钟之后把车子开了过来。

    顾纭上了汽车,不由往后视镜里看了眼。

    她看到那人小跑着跟了上来。

    这顿饭,吃得挺愉快的,因为顾纭的判断不错,罗主笔真的能说会道,他一个人就能让话题不断。

    顾纭跟着他,只需要点头应合几句即可,丝毫不冷场。

    她突然也觉得,热闹并不是那么难捱。

    只是,要一辈子这样照顾她,没话找话,估计罗主笔会很难受的。

    饭后,罗主笔送顾纭回家。

    顾纭心里总感觉亏欠了他一顿饭,想着事情要说清楚的。

    她在弄堂口下了汽车。

    罗主笔的汽车开出去了很远,他也不知怎么的,就想回头看看顾纭。

    不成想,他这么一看,居然发现顾纭还在弄堂口,居然望着他的汽车愣神,没有回去。

    罗主笔心中又惊又喜,简直要幸福死了,当即把车子调回来。

    顾纭居然对他依依不舍,罗主笔简直要激动得哭了,今晚无论如何也要表白,顺便亲吻她。

    不成想,他的车子在对面停下,顾纭一直紧绷着的脸突然一松。

    她的脸上,情不自禁露出了一个笑容。

    罗主笔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粗汉子,气喘吁吁跑了过来。

    这人一看就是做粗活的,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个子奇高,人也壮实,像一座山。

    顾纭急忙转身,好像怕被那人看到,回了弄堂。

    罗主笔看看顾纭的背影,才发现她根本不认识他的汽车。

    他心中咯噔了下。

    白贤跟同伴换了班。

    他的同伴发现,有一辆汽车一直停在弄堂口,就留意看了很久,直到罗主笔提起了一点力气,这才开车离开了。

    白贤回到了舞厅。

    舞厅正是热闹的时候,小孙换班休息,和白贤在后面的台阶上说话。

    白贤说想要认字,就真的认真学了。

    他这几天把笔划都学熟了。

    小孙要从简单的字教起,白贤却问她:“白云的云字,怎么写?”

    “诺,你看......”小孙在地上比划。

    云字很简单。

    白贤看一遍就学会了。

    他又问:“照顾,这两个字怎么写?”

    小孙笑道:“白哥,这个就有点难了,咱们从简单的开始。”白贤却很执着:“那教一个好了,照顾里面的‘顾’字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