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婚宴前奏

红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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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英宿忙过去诊治。却发现:他已经没有脉搏了!他,死了!

    他死了,把一切的记忆都带走了。爱与不爱,得到与否,都不再重要。留下的不过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或是知情人的一声叹息。

    随着他的离去,阴阳六合阵轰然崩塌,奎英宿在施一丁点儿法术,再加上阿沙原本对那块蛟珠碎片的排斥,并没有费太多心思,阿沙就把碎片吐出来了。

    她也恢复了语言功能,只是还需一段时间适应。

    “心心……”阿沙首先喊出了女儿的名字,似乎想要挽回她。

    心心却躲在沈晚身后,并不理会阿沙的呼唤。她甚至怯怯的表态:“曹老爹收养了我,以后他就是我的亲人。”

    阿沙闻言,满脸不悦,她气愤道:“好,好你个,臭丫头,当真连,娘,都不要了!”她久未发声,一下子说这么多,颇不顺畅。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大抵如此。阿沙骨子里就是个想要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人。

    心心离开她,是正确的选择!

    沈晚怂了她一句:“我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你还不走吗?可是要等着下一任祭司来重新把你葬一回?”

    阿沙恨恨盯了心心两眼,不情不愿的离开了。相比女儿和对沈晚等人的怨愤,她更想保命!

    树族,住楼客房里。

    陆汲远四人按照萨满祭司生前遗愿,把他和罗梳葬在了一起,之后本打算悄悄离开,奈何住的太近,一不小心,就惊动了馨香姐妹。

    馨香姐妹誓死跟随,无论如何不肯独自留在这里。

    陆汲远很无奈,他根本不想招惹多余的桃花。但是两个姑娘家确实可怜,还口口声声“愿为奴为婢,只求跟随!”

    沈晚也没打算当圣母,她出了个馊主意:“你们要跟着呢,也可以!正巧我大姐新婚,我还没想到送什么礼。要不干脆,你们签个卖身契。我把你俩,都送给我大姐当陪嫁丫鬟!”

    两姐妹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应对。

    陆汲远拍案赞同:“就这么定了!”

    六人一道返回应天县,为了能如期赶到参加大姐沈云的婚宴,他们没有雇马车,均是一路骑马。馨香姐妹共乘一骑,王五带着奎英宿,陆汲远带着沈晚。

    一路披星戴月,快马加鞭,总算在婚宴前一天的晚上赶到。

    赶路太累,一直坐在马背上,上下撂磕,沈晚早已坐的屁股发麻,两腿弯曲,连走路都不敢太用力。

    偏偏,回来后还没得休息,就被她老爹沈千易喊去帮忙,因为他正巧遇到个棘手的案子,新换的师爷,也是个经验不足的半桶水。沈千易早就急的团团转。

    “父亲,晚儿来了。”礼不可废,沈晚恭敬的拜见父亲大人。

    沈千易忙打断她,并递过来一卷卷宗:“晚儿快些过来,替为父看看这案子。”

    沈晚快速看完:竟然是新任大启皇帝,也就是那个毛头小子徐三,要选妃!

    应天县登记在册的秀女中,有两个不见了,到处都找不到人影。再过两天,这秀女就要送进宫去了。

    而且这秀女名单已先一步送到宫里了,倘若进宫的人数对不上,可是要被问罪的。

    秀女私逃是大罪,负责此事的地方官员同样要受罚。而且因为皇宫关系错综复杂,沈千易即使再有钱,没有足够的门路,也无法把事情摆平。

    当务之急,应该是把两个秀女找回来。

    沈晚忽然想到一个馊主意:“父亲,此事事关重大,全力找寻这两位秀女是必然要的,但是我们需得做好两手准备,倘若没能找到那两个秀女,得想好对策!”

    沈千易点头表示赞同,俨然把沈晚当成了主心骨:“晚儿可有对策?”

    沈晚狡黠一笑:“父亲不必担心,晚儿今次出门,带回来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倘若秀女没找到,就让她们去顶上便是!”

    沈千易对沈晚的话,除了相信还是相信。他心中一直有个评价,那就是:沈晚做事,绝对靠谱!

    后路已经想好,眼下休息最为要紧,沈晚已经好多天没吃好睡好了。

    待吩咐王五和李六,安排人去两位秀女可能出现的地方找寻,再跟母亲和姐妹弟弟,请个安,聊几句,便回了房,美美泡了个澡,睡了个一夜无梦的好觉。

    次日一早醒来,大姐沈云的婚宴开始了。沈云她们在天还没亮时就起床梳子装扮,并作各种准备了,当新娘子可是很累的。

    好在大家都知道沈晚需要安静的休息,没人敢去打扰。

    快到卯时了,她自主醒了。待唤来小丫头青儿,替她好好装扮一番后,应天县衙已是门庭若市,前院后院一片嘈杂之声。

    根据当地的习俗,新娘家需要一早宴请宾客,待新郎家来人,给新娘子家的所人一个满意的大红包以后,方可把新娘子抬走,此时,新娘子家的宴席方可散去。

    沈晚被青儿打扮的十分喜庆,穿上靓丽童装的她,看起来颇有些娇俏,谁人也想不到这般小娇女,竟然无惧血腥,会简单的验尸,也懂逻辑推理,更任一方父母官,尽管那一处地段狭小,物产贫瘠。

    当然,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她前世的记忆。前世的她,曾经梦想成为一位救死扶伤的医生,后来却应差阳错的,成了一个常跟尸体打交道的法医助理。

    “三姐,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大姐打扮的可漂亮了,你不去看看?”弟弟沈风拖着她往外走。

    沈晚故作训斥:“看你!也是有对象的人了,怎么还是这般没轻没重!”

    沈风并不在意的反击道:“三姐你是说黄路吗?她还小呢,而且三姐你都还没嫁出去,作为四弟的我,何须着急?又何必装什么老持稳重?!”

    然而,他们还没到沈云的闺房,就听见外头传来轰隆隆的声音,竟是有人在击鼓!那可是鸣冤鼓!

    这大喜的日子,哪个不长眼的,竟敢来砸县太爷的场子。

    沈千易是个平易近人的好官,而且自家女儿这门亲事,算是高攀了。但凡有点眼力见的,都来捧场了。

    这等场合,还有人鸣冤,当真是很丢面子的事。他急忙催促李六,去把那击鼓之人扣下。

    却是沈晚和王五,先行了一步。

    李六赶到时,王五已经把击鼓之人绑了丢到角落,并出言教训道:“今天是我家大小姐大喜的日子,你没看到吗?这里处处张灯结彩,你此时击鼓,是何用意?”

    击鼓者是个年轻的后生,长的倒是有模有样,就是看起来弱不经风的,沈晚瞧了两眼,就大约知晓: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他手上还提着个包袱。

    只见书生像个女人一般,未语泪先流,脸上挂着两行清泪,缓缓打开手中的包袱,悲呛道:“有人欢喜有人忧,几家欢乐几家愁。小生的两个姐姐,都被人杀害了!”

    沈晚矮身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因为那个黑色的包袱里,赫然摆着两颗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