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卧薪尝胆

暮寒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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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合刀法招式并不多,其中变化也有限,但并不是粗浅武功,只是一般人光学架势,不曾领悟其中奥妙,再加上江湖中没有以六合刀法成名的高手,各派只把六合刀法当作入门的武功,不曾重视。常霄学的也是架势,没有高人指点,完全凭自己苦练,自然进步缓慢。常霄心里明白,要想报仇就要比对头多下百倍千倍的苦功,只要坚持不懈,早晚有成功的一天。因此抓紧所有的时间苦练,也记不得一天练多少次,总之稍有点力气就不能休息。晚间睡觉的时候,浑身疼痛难忍,骨节好像断开一般。常霄经历过不少苦难,为了报仇不惜一切,疼痛反而更加激发复仇的决心。数月过去,脱力十几次,常霄毫不气馁,想到母亲临终的场景难免肝肠寸断,如果实在难受就到陈家去一次,回想当初的甜蜜,清风观的遭遇就更加刻骨,从新有了动力。就这样周而复始,苦练不止,寒来暑往,一年过去,终于有了收获,练刀之时,招法竟然自行变化,常霄喜不自胜,明白自己的路走对了,只要刻苦,终有报仇雪恨的一天。因为所有心思都沉浸在六合刀法中,连梦里也没有别的事,苦练不辍,到后来招法熟极而流,信手拈来丝毫不『乱』。两年后已经可以分心二用,练刀之时身边的一只蜜蜂飞过都逃不过双眼。到了第三年,却发觉六神无主,练刀之时总是胡思『乱』想,难以集中精神。原来六合刀法讲究内三合外三合,内三合就是心与意和,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常霄没学过这个法门,刀法到了一定程度就难以控制。不过常霄并不泄气,照样苦练不停,直到第四年才明白其中的道理,招式逐渐得心应手。继续苦练,元气越来越充足,从前的酸疼感彻底消失了,只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这是外功积累到一定程度,内功自然提升。到第五年时,雪中练刀,竟然没有一片雪花落到身上。常霄并不满足,愈加刻苦。

    皇天不负苦心人,常霄痛下苦功,经过千锤百炼,六合刀法威力倍增。常霄看到了希望,满怀信心,开始着眼于身法步法配合,苦练六年,手眼身法步与精气神完全融为一体,心动刀出,快捷无比。六年过去,原本就魁梧的身躯更加结实,双手结了厚厚的老茧,臂膀比从前粗了一倍。随着刀法日益精熟,信心也逐渐增长,第七年,钢刀威力大增,竟然能把巨石劈开。虽然有了这样的成就,常霄还是不敢出山报仇,绝尘刀法本来就是上乘的武功,滚珠宝刀更是罕见的利器,自己亲眼见过此刀切金断玉,自己只凭普通兵刃难以复仇,没有十足的把握难免送命,对方不可能放过自己,上次侥幸遇到猴群,这一次不可能那么幸运。苦练八年,出刀之快令人叹为观止,刀风所及,草木已断。第九年,终于融会贯通,六合刀法已经了然于胸,得心应手,收放自如。第十年,就是全力提升刀法的威力,关键是一个快字,要想对付削铁如泥的宝刀只有比对方快,对方出一刀,自己至少要出三刀,否则还是没有机会。到后来雨中练刀,竟然没有一滴雨点落到身上。常霄颇感欣慰,准备十年一满就去复仇。转眼已是深秋,落叶漫天飞舞,常霄树下练刀,此时已经颇为从容,落叶随着刀锋盘旋。常霄一时兴起,钢刀越来越快,只见落叶卷着一团银光,看不到人影。舞到酣处,常霄一声断喝,钢刀脱手飞出,带着无数落叶呼啸着『射』向一块巨石,刀身竟然有一半『插』入石中。落叶撞到巨石上四散,竟然排成一个出字,常霄明白,上天示相,自己出山的时候到了。上前拔刀,一声脆响,钢刀竟然绷断,常霄咬牙自语:“林凤鸣,你可千万别死。”

    十年光景,常霄与从前大不相同,好像脱胎换骨,心里满是豪情。先准备祭品拜过父母,打点行装,此时常霄已经三十二岁,经过磨练,精气神极为充足,脸上多了风霜之『色』,胸中增添了万丈雄心。离开家乡之前,特意到陈家看一看,当初的经历一直深印在脑海。陈霞是常霄唯一深爱的人,这一段感情刻骨铭心,痛下苦功固然是为了复仇,其实最大的原因却是为了陈霞。常霄自己明白,如果只是为了林凤鸣击伤自己的仇,根本不可能坚持十年,恐怕早就拿着两万两巨资成家立业了。正因为对陈霞念念不忘,才有了苦练十年的动力。每每想到陈霞,常霄的心里苦辣酸甜,五味杂陈,不知是何滋味。上路之前,常霄拿出五百两银子托乡亲打扫父母的墓地,这是怕万一自己报仇不成,命丧他乡,没人扫墓。安排妥当,孤身上路,先到一个大镇买一口好刀,做一件大红袍,以示复仇的决心。上次出门吃了不少苦,结识段奎之后,常霄明白了人情冷暖,你越是谨慎小心,别人越要欺负你,于是昂首挺胸,横眉立目,果然没人敢来招惹,住店时伙计跑前跑后,百般巴结。常霄心里叹息:这是什么世道,处处欺软怕硬。这一次出门可比上次威风多了,一点苦受不着,好吃好喝。

    常霄并不急于赶路,十年都等了,不争一时。路上游山玩水,手里还有一千多两,此行生死未卜,留着也没用,还不如花用了。这一回常霄才算想开了,在饮食上大把花钱。虽然如此,常霄也没动过进青楼的念头,一为不曾经历过,心里发虚,二为心里放不下师妹陈霞,看不上别的女子。这一日经过一座大山,山上景致不错,常霄信步登山游玩,一旦报仇不成,自己难免身首异处,这样的景致就看不到了。沿着山路缓行,秋风送爽,飞鸟在密林中往来,常霄深吸一口气,自语道:“如果报得大仇,这里的景致又是一个样子。”一阵风吹过,风中隐隐有金铁交鸣之声,好像有人动手,常霄心里一动,自己苦练十年,不知自身刀法深浅,看一看别人交手增长一下阅历也不错。想到这里循声而行,转过一个山坡,下面是一片平地,果然有两个青年在交手。常霄不想惊动两人,悄悄靠近,发觉交手的两人年纪不大,都在二十上下,眉目有些相似,一人手持一对斑斓锤,另一人使一对描金月斧,两人激斗正酣,互不相让。如果十年前,常霄一定叹服两人的武功,此时看来,却觉得两人出招太慢,自己完全可以取胜。不过还是留神细看,见两个青年酣斗许久,各自退开,一人道:“兄弟,我饿了,先吃饭。”另一人点头:“我也饿了,吃饱了再打。”两人到一棵大树下喝酒吃肉,常霄颇为奇怪,这两人竟然是兄弟,既然争斗不休为何又坐到一起喝酒?正纳闷时却被对方发觉了,因为常霄穿的是大红袍,颇为显眼,一名青年叫道:“哪条道上的朋友?出来见见。”常霄整衣走出,抱拳道:“在下游山,偶过此处,惊扰二位,并无他意。”一名青年起身还礼道:“你带着刀,定是武林中人,哪一门哪一派?”常霄摇头:“无门无派。”

    山中巧遇两兄弟,常霄说自己无门无派,却不知武林规矩,不报门派就是官府中人,两青年大为不屑,一人道:“原来是朝廷鹰犬,快走吧。”常霄纳闷问道:“二位此话何意?在下与官府没有任何关联。”一青年反问:“那你为何不报门派?”常霄苦笑:“在下确实无门无派,虽然拜过师却被逐出。”青年点头:“原来是无根之人,错怪你了,我兄弟乃是无量寺百济禅师门下钟元,钟海,朋友怎么称呼?”常霄答道:“在下常霄,二位既然是兄弟为何争斗?”钟元一笑:“坐下再说。”三人席地而坐,钟海抢先道:“常兄不知,我们兄弟费了一年心血,在大漠寻得一件宝贝,我想要,可是大哥也想要,只好比武定输赢。”常霄知道不能打听宝物的事,岔开话题道:“二位武功精湛,兵器也是不凡。”两兄弟颇为自傲,钟元道:“我爹打了一辈子兵器,就数这斑斓锤和描金月斧最为得意,不舍得卖,留给我们兄弟,又托人把我们送到无量寺学武艺,去年才出师。”因为常霄说自己被师门逐出,两兄弟不问常霄的出身,只说些江湖趣事。常霄心里有事,盘桓片刻起身告辞,两兄弟继续比武。常霄没听过无量寺的百济禅师,看钟元,钟海兄弟武功有漏洞,以为是一般的小角『色』,并未在意。寻路出山,穿过一片密林,山风吹来,常霄心里一惊,脑中闪过危险的念头,钢刀闪电劈出,竟然落了空,刀锋上只有几根红『色』头发缓缓飘落。常霄大吃一惊,自己出刀可以在风中把树叶切开,何人能躲开?这里还藏着高手不成?想到这里连忙四下寻找,不出一声。许久也没有动静,常霄纳闷,自己初入江湖,怎会有高手偷袭?难道是林凤鸣得到了消息?

    胡思『乱』想终归无用,常霄小心前行,全身戒备,心头猛然一动,飞快转身,发觉一个红『色』的影子飞快掠过,常霄知道自己追不上,对方显然轻功绝顶。遇到这样的对手常霄更是小心,大仇未报凡事都要提防,如果死在这里可是含恨九泉了。许久无声,忽然一股劲风从背后袭来,常霄反手出刀,忽然觉得右侧一个红影撞过来,多亏常霄的刀法经过千锤百炼,身子一旋,刀光一转,眼看就要得手,对方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跳开。常霄注目细看,不由哑然失笑,原来袭击自己的不是人,却是一匹马,躲开常霄一刀,此马立在数丈外,瞪着玛瑙般的大眼盯着常霄。此马浑身火红,脖项比普通的马长出不少,极为神骏。常霄虽然不懂相马也看出这是一匹罕见的良驹,方才刀锋上的红『色』头发就是此马的鬃『毛』。看清之后常霄收刀笑道:“你可把我吓了一大跳,无缘无故为何偷袭我?”这是常霄与猴群相处的时候学会的,不能轻视众生,要平等对待。红马虽然躲开常霄的钢刀也是极为危险,知道面前的人不好惹,只与常霄对视。常霄并不贪心,虽然知道此马是万中无一的宝贝却不动心,自己报仇不成难免送命,再好的宝贝也没用。既然知道是马就不担心了,于是用手一指山路道:“我还有事,你看清楚,我跟你无仇,不要再纠缠了。”看红马没有动静,常霄转身下山。红马竟然缓步跟来,常霄回身道:“不是跟你说了,我又不曾欺负你,何必没完没了?”红马晃晃脑袋,向山上甩了甩,常霄登时明白,点头道:“你是说,欺负你的人还在山上。”红马连连点头,常霄想了一下道:“你能避开我的刀,肯定是千里马,既然有人欺负你,你就跟着我,没人敢动你。”红马好似听懂常霄的话,缓缓靠近。

    这样的经历常霄实在没想到,缓步下山,红马就跟在后面,好似经历了不少磨难,通身是汗,来到一条小溪,常霄道:“你吃点草,我给你洗洗如何?”红马盯着常霄的眼神,犹豫着走到溪边。常霄扯下一块衣襟沾水给红马清洗,红马身上除了汗水还有不少泥污,常霄小心翼翼,生怕弄疼红马。经过一番清洗,红马焕然一新,更显不凡,吃喝之后,红马恢复了几分元气。常霄并不急,红马经历了不少折磨,已经是强弩之末,休息之后反倒全身乏力,就在溪边草丛里睡着了。常霄躺在草丛里,回想自己的经历,前途未卜,生死难知,此番报仇,就算杀了林凤鸣,见到师妹怎么办?自己真的能狠下心杀掉朝思暮想的情人?这个问题常霄不敢多想。再说清风观是武林正宗,自己被杀就没得说了,如果杀了清风观的人,肯定会有人找来追究,恐怕还是难逃一死。想到这里常霄苦笑,自己到底想要得到什么?正胡思『乱』想,忽然听到马嘶,常霄跳起来一看,原来是红马睡醒,没看到自己着急呼唤。常霄笑道:“我在这里,既然你有了精神,我们继续走吧。”于是一人一马继续前行。常霄腹中饥饿,要寻镇店打尖,红马紧跟着,一步不离。打尖的时候,红马不肯留在外面,害的常霄只能在外面跟红马一起吃喝,路人看了都觉好笑。走走停停,前面出现一座城池,进城后要找客栈住下,伙计自然不能让马进屋,红马脾气极大,非但踢人还要咬人,常霄也没什么好办法,最后让伙计拿了铺盖,自己到马棚跟红马同睡才算安顿下来。常霄自小受苦,倒也不觉得什么。天明动身,红马紧跟着,正走之时,忽然有人高叫:“壮士留步。”常霄回头一看,只见一名瘦削的中年人近前施礼,常霄问道:“阁下何事呼唤?”中年人道:“在下徐敬堂,府衙当差。”常霄点头:“原来是官爷,有何见教?”徐敬堂道:“借一步说话。”引常霄来到一个茶坊,红马就在门口看着。落座后徐敬堂开言:“不瞒壮士,在下曾经在边关从军,见过这匹马。”常霄笑道:“我也不知此马来历。”徐敬堂道:“此马乃是大漠中的万马之王火龙驹,大帅曾经许下十万两白银也未曾到手。”常霄笑对红马道:“原来你竟然值十万两,比我还值钱。”红马抖抖鬃『毛』,颇为自负。徐敬堂道:“壮士如果肯割爱,在下愿出十万买下此马。”常霄摇头:“火龙驹可不是我的,只能算是我的朋友,我岂能拿朋友换银子?”徐敬堂大为诧异,这样的话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