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小说网 www.44pq.org,最快更新大宋天朝1630最新章节!
李哲在开城将一众开城矿业股份的大股东们聚集起来,堂而皇之的将整个南炎洲划到自己的口袋的时候。在辽阔的南炎洲大草原上,以马忠、闫国贞等人为首的几支讨伐队仍然在日夜不停的扫荡。
经过长达三个月时间的不间歇的扫荡,差不多已经把原先李哲给划定的南炎洲的地域里差不多三分之二的地区扫荡成功。
原先半年前先遣队只是在草原中开出了从开城所在的开城半岛到南炎洲金矿所在的比勒陀利亚之间的一条宽阔的大道,而这一次讨伐队的目标却是彻底将南炎洲清扫干净,将这块土地彻底的纳入自己手中。
为了这个目标,讨伐队动用了总数达八千人的开城驻军,差不多开城驻军的陆军是倾巢而出。包括差不多一千人的胸甲骑兵,其中五百是开城驻军自己的,另外五百却是从马岛总督那里借来的。
动用了超过一百二十门各式火炮,三千人火铳手和另外三千人的长矛手。
这些人被分成了总数六支的讨伐队,其中每支讨伐队的武力都足以将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一支土著武力剿灭个三四个来回。那些所谓的原始部族的武士们,在讨伐队的超越时代的武力和体系下根本不堪一击。
拿双方的体系和后世的军事体系相比,那么这个时代的宋人正规军的战斗体系,基本上接近后世十八世纪拿破仑时代的战斗体系,而土著人的战斗体系,则连西方的罗马时代和东方的春秋时代都不如了。和他们差不多的战斗模式在东方恐怕要上溯到传说中的炎黄时代才行。
因为,土著人的兵器主要是冷兵器,所以讨伐队的士兵们为了这次战斗甚至每个人都披上了战士们原本早就抛弃不用的胸甲和皮甲——这东西别看在热兵器作战的时候没什么用的,但是对付起土著人来却是实打实的大杀器。
在这批甲胄的保护下,讨伐队甚至都没死几个人,仅有的十几个战损,也大多数是在突袭的时候死的,还有是自己不小心被这里的蛇虫咬死的,而不是死于土著人们的刀剑之下。
而且在扫荡行动的后半程,因为附近的绝大多数真正有威胁的大部落全部被扫荡一空,剩下的都是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缺乏对抗意识的小的土著部族。
在讨伐队生与死的威胁下,这些当地的土著们终于学会了妥协,屈服在了讨伐队的强权之下,所以到了最后,讨伐队自己甚至都很少上阵,真正战场屠杀的任务反而交给了仆从军,这是一支由当地被征服的土著人武士组成的,人数有超过六千人。
这支部队里,包含有当地土著的几乎所有部族,包括班图黑人和卡萨黑人,在生存和死亡的威胁下,在讨伐队将那些明晃晃的钢刀、长矛等金属武器和足够慷慨的食物作为奖励品而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之后,这些人他们在作战的时候甚至比讨伐队还凶狠。
所以扫荡的后半程就像是滚多米诺骨牌,讨伐队扫荡到哪里,当地基本就是看哪个土著人种族归附的更快,以及哪个部族的武士能在仆从军里取得更高的位置。
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草原的部族们当然是很快的就被归拢到这个新建成的仆从军的体制下,哪个部族在这个体制中爬的更快,哪个部族就能在接下来的竞争中生存的更好。
宋人的这套殖民体系可是相当有效,尤其是对南炎洲的这种尚未形成自己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半原始部族。
这种体制甚至是帮助了土著们的进化,将他们迅速的摆脱了原先一半散沙的割据原始形态,成功的拧成了一个以地缘关系为联系的部族。
而在高高在上的上等人——宋人的鞭策下,这些土著人的文化也迅速的得以进化,向宋人为核心的文化体系靠拢,一个新的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即将诞生!
………………………………
比利海灵顿在开城待了几天,最大的收获就是通过地下渠道买到了开城矿业的股票,一共花费了一万两千的荷兰盾,买了三百份开城矿业的股票,也就是说,一份开城矿业的股票,价值四百荷兰盾,差不多花掉了比利的几乎所有的小金矿里的钞票。
这是他身为一个瑞典国王的女婿,瑞典唯一的海外殖民地总督而拥有的所有的身家了
至于为什么比利身为瑞典人却要用荷兰盾交易,这个说起来就很尴尬了。瑞典虽然现在勉强算是个军事强国,但是在经济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弱国。
瑞典自身的货币根本就无法在国际上流通。
现在欧洲最强势的货币是荷兰,英国和法国的货币,如果您身在新大陆的话,那么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货币也算强势,毕竟现在的新大陆,这两个国家的实力还稳居前三甲。但是到了欧洲,这两个难兄难弟却已经无可挽回的衰落了。
所以身为海外总督,瑞典人是不得不选用荷兰盾作为最佳储存货币了,毕竟荷兰才是现在国际贸易最强势的国家,流通形式最好,就是再开城港的很多家商铺里也可以直接拿出来流通。
当然开城股份一份四百荷兰盾,这个价格也实在是太夸张了。
之所以会这么贵,实在是因为比利买的这个股份虽然确实是没问题,但是这个渠道实在是有些问题。
这市场上目前通过正式的流通渠道根本就买不到这股份,比利买的这些,根本就是从黑市上买的。这些股份都是从开城驻军的那些丘八们手里买到的。
只有这些驻军里的最没心没肺的单身汉才肯将这明显未来会增值的股份出手,否则,便是稍微有些心思的,谁不知将这凭空到手的股份好好存下来,不知多少人都将手中的这些股份当做是未来的传家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