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节 英雄救美

话糙理不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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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认的变态德语有四格,但尼玛突厥语竟然有6格?构词法更是会在单词中间插各种音节啊!使动用法都是塞东西在动词里啊!一个时态也是一个新词啊!这是多屈折的语法啊!古人会说话的都是高智商啊!实在是搞不定了。本来还想拿突厥语写对白的……想得太好了)

    珍珠的马是一匹土黄色的温顺的小母马,它原本温顺的跟在珍珠身后,它察觉到了什么,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它扬起蹄子,打着响鼻,刨着地,还大声叫唤起来。

    “小黄,你怎么了……不要闹,我把黄羊带上咱就回家!”

    珍珠连忙安抚这匹马,马是特别聪明的动物,能听懂人类的很多指令。很多次珍珠在外面玩野了,都让小黄自己找吃的,回家的时候只要叫唤一声,它就乖乖的跑出来找到自己,把自己接回去。相比之下,现代的出租车什么的真是弱爆了。

    珍珠还在疑惑为什么一向听话的小黄突然烦躁起来,她到远处的草丛里有东西在动。那一闪而过的是一条深黑色蓬松的大尾巴。

    “该死,是狼!”

    匈奴人和乌孙人以狼为图腾,很多部落的成人礼,都是要男孩子猎取一只狼作为证明。但狼是狡猾,危险和成群结队的动物,猎杀它们相当的危险。这不是一件容易的活。而时值今日,草原上牲畜的一个很重要的危险,仍然是狼。比如什么披着羊皮的狼,躲进羊圈的狼,狡猾的抓不住的狼之类的种种传说,直到今天还在整个大陆上流传。

    珍珠非常清楚狼的习惯。狼有一个猎杀方式,就是骚扰早上饮水和撒尿的动物。很多食草动物会在早上撒尿,然后去饮水。狼在晚上挑好猎物,清晨便在它们撒尿之前把它围起来。

    围起来不算什么难事,很多动物都能在群狼的围攻下保护自己很久,然后等到同伴的救援。或者能用自己的速度摆脱狼的包围圈。比如羚羊就是跑步高手,非洲蹬羚可以跑到0公里的时速……那可是0公里每小时啊,只有猎豹才能跟上这个速度。狼的耐力很好,但冲刺是跑不了这么快的。

    所以狼的武器就是卑劣:你想,你一大早没吃饭,憋着一泡尿,刚抬脚,就被狼给围着了。这尿你是撒呢,还是不撒呢?

    很多动物就是被狼围住,憋尿涨破膀胱,失去反抗的能力以后,被本来无法猎杀自己的狼群给干掉了。

    但狼一般是不会攻击人的,尤其是还有一屁耐力很好的蒙古马的时候。

    狼的冲刺速度比马好,但是长距离奔跑能力并不能比蒙古马强。而且马的蹄子也是强大的武器。马可以吃草充饥,而狼的跟踪马的路上,可没有力气再打点肉食补充体力。

    但如果地上有一只死掉的黄羊,狼就无论如何不能死心了。

    “黄羊是我打的,凭什么给你们抢走!”

    珍珠背靠着小黄,坚定的守在倒地的黄羊身边。血腥气刺激了狼,它们一共九只,两只盯着蒙古马,三只面冲着珍珠,绿油油的眼睛贪婪的盯着她。三只绕到侧面,想拖走那只黄羊。而队伍后面还有两只趴着,只是在望风,或者补充体力。

    珍珠知道,如果狼坚持着不走,她是没有办法带走黄羊的,只要她一弯腰去扛黄羊的时候,狼就会发起袭击。

    有一只狼在侧面,前进几步伸出爪子去抓黄羊,珍珠大声叫着,挥舞着短刀作势要扑上去。它立刻退缩了。到同伴受阻,旁边的狼立刻前进了一步,威胁珍珠的侧翼。珍珠赶紧转过来,凶狠的把它瞪回去。

    珍珠知道只要自己骑上小黄,走开几步,狼群就会放过她,去撕扯这只黄羊。可是,这叫她如何能甘心呢。

    用弓箭,也不是不可以,但弓箭只有五支,而且这么近的距离,狼不会坐以待毙。只要她射出一只箭攻击狼群,狼不会给她留下多少时间再射一箭,弄不好还会把狼群激怒,不死不休。

    她就这样和狼群周旋,希望能够有人到来救她,赶走这群野兽。可是时间渐渐到了快正午,还是没有人来的迹象。难道阿塔其今天没有带人出来打猎吗?是不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狼群感到了对手的焦躁和慌乱,它们更加顽固了。

    珍珠甚至都没有发现天空上飘过来的一片很大的阴影,她听见远处静悄悄,没有马蹄声,她快要放弃了。

    忽然,毫无预兆的,从天上射来三只箭,当场就把两只面冲她的狼钉在地上。好凶狠的箭!没有人过来的声音,这究竟是从哪里射来的呢?

    狼群愤怒了,可是它们清敌人从哪来以后,只能仓皇逃窜,提不起任何反抗的勇气!额滴神啊,好大的一只鹰啊!比俺的十倍还要大啊!头狼一边逃一边想。

    更多的箭射来,又射死了三狼,剩下的狼带着无穷的恐惧和身上的箭伤向远处四散逃窜。珍珠才发现天上飞过来的一只大家伙,她不禁跪下来:“是腾格里的使者吗!”

    她从紧张中骤然放松,一下子就昏过去了。

    李志操纵飞将军降落在草地上,带着弓箭跳了下来。他检查了这个回鹘少女,不过十四五岁,就如同后世的维吾尔族姑娘一样,这个少女眼窝深,鼻梁高,但是眼睛大,眉毛秀气,有一个尖尖的下巴,整个脸型有西方的雕塑感,也有东方的秀美。她皮肤白皙,脸上还带着健康的红晕。辫子被扎成有大有小的几束,还围着几串彩色的石头。

    “恩,来本王运气不错啊!肯定是个回鹘白富美~”

    李志按住她的颈动脉,脉搏平稳。又把手在鼻子前试了试,呼吸平稳。

    “可惜啊,没有理由人工呼吸了!”

    李志恋恋不舍的把手从少女脸上拿开,心里挣扎了好久。忽然到她手里还紧紧的攥着短匕首,大呼侥幸:“我草,差点忘记人手里有刀!”

    李志赶紧把匕首小心的卸下来,插回刀鞘。然后把少女扔到马背上。自己牵着马,回忆在空中到的最近村落的方向,牵着马悠哉悠哉的往回走。

    珍珠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嫁入了草原上大英雄的帐篷。无数的牧民牵着马,羊来祝贺,打着彩旗的队伍,连绵不绝几十里。她是众星捧月般被很多小孩子围起来,这是多子多孙的祝福。想到生儿育女,珍珠觉得自己的脸都羞红了。

    然后她喝到了甘甜的马奶酒。然后……她就醒了。

    她到的,是自己阿巴的脸:“阿巴!我,我在哪里。狼呢?”

    阿巴慈祥的摸着她的脸蛋说:“没事了,没事了小珍珠。有个小英雄把你救回来了。只是可惜了他连一匹马都没有~”

    珍珠不敢说什么,心想不是腾格里的使者吗,有没有马有什么关系。

    在突厥文化里,有自己的马是男孩立身的根本……没有马的男人,不不不,没有自己的马,那简直就是比没有自己的衣服一样让人更觉得羞耻。又或者阿巴在开玩笑呢?

    珍珠爬出帐篷,到帐篷外一个陌生样子的男人正在和几个老人说着什么。他说的一口可怕的突厥语,不仅发音不准,而且用词都很不合适,旁边的几个小孩已经笑得在地上打滚了。

    那个年轻的男人也急得满脸通红,挥舞着手里的小金块,嘴里说:“阿特,阿特!阿特(马)”

    部落的老萨满更是穿着盛装,一脸无奈的站在那里。到珍珠走来,突然老萨满眼睛一亮:“珍珠,这个男人是腾格里给你带来的丈夫啊!”

    珍珠心里一颤,:“果然是他,连老萨满都承认了!”

    老萨满就如同吃了春药一番,立刻站在一个什么草垛上,大声宣布:“这个勇士来自于遥远的南方,他是腾格里的使者,是娶走珍珠的。他之所以没有马,是因为腾格里把他带到了这里。现在他要向我们买马,回到他的地方。珍珠也要一起去!”

    “老萨满,我家主人不在,你就要把珍珠嫁人吗?”珍珠他妈不干了,她可不认为一个没有马的男人,那还是……那还算人吗?恐怕只有可怜的异族人才没有马!她怎么舍得把女儿嫁到异族去。她把珍珠拽到怀里说:“不要,阿巴不准你嫁到异族的地方去,你是草原的儿女,生生死死都要在草原上。”

    阿史那家族有些人定居在长安,都很抑郁。吉利可汗被抓到长安的时候,为了表示自己是草原人,不住房子,自己搭帐篷。

    “可是,阿巴……我……”珍珠的眼泪扑簌簌的掉下来,心乱如麻。

    是的,在草原人的心里,只有草原和圣山才是他们的归宿。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臣服。战争,暴力和死亡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