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蒲公英的约定

林枫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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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若璇吃力地架着刘敬平走进学校的西门,然后右拐,踏上了一条寂静的小路。月光倾泻而下,给路边的小桥镀了一层暗银。皎洁的月亮倒映在湖水里,被涟漪打碎成一池星星。

    小径旁恰到好处地安置了一个长条石凳,方若璇实在支撑不住了,就扶着刘敬平坐下,趁机活动活动酸痛的手臂。眼看他要从凳子上栽下来了,她连忙托起他低垂的脑袋,让他躺到自己的腿上。

    “刘敬平你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混蛋!”她恨恨地骂道,“大半夜的让我一个女生待在外面,还要照顾醉成狗的你,还特么的沉得要死,把姐这个娇滴滴的妹子当汉子用……”

    她一愣,脑海中“轰”地一声,记忆的闸门被粗暴地开启:多年以来,她何时不曾将自己的女子之身锻炼成了肩担重负的男人了呢?如果不能够扮演女生加男生的双重角色,她该怎么活到今日?难道指望自己家里那个宁可对别人家的男孩好也不对她好的严厉的父亲来呵护她吗?她除了妈妈谁也指望不上,而妈妈又总在关键时刻显示出她的软弱与妥协,还需要她像男子汉一样替妈妈充当主心骨呢!诚然,她没有凌江笙力气大,也没练过功夫,但她用自己独有的柔韧与坚强,活成了一名遇事冷静、靠自己搞定一切、兼具女子之柔和男子之刚的御姐。

    “其实……我的人生中,还真有男生帮过我,”她望着月亮想道,“皓哥哥,你现在在哪里?我好像很久都没想起你了……”

    在她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她放学回家,肚子很饿,家里只有冰锅冷灶,什么吃的都没有。她跑去邻居家找到正在打牌的爸爸,得知妈妈在单位开会,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去去去,”她爸爸不耐烦地说,“找你妈去,没看我忙着吗?”

    她一言不发,径直回家了。她知道妈妈对付单位的工作已经焦头烂额,自己不能再给她添负担了,就决定自己做饭——小小年纪的她已经会做一些简单的饭食了。她的妈妈经常给她留一点生活费以备不时之需,她慢慢地学会了记账,经管自己的支出。她取了钱,出去买回来面条、鸡蛋和蔬菜,踩着小凳子煮起了面条。那时候的她非常渴望长高,最好能长到一米八,但没能如愿,只长到了一米六五就不再长了。“也行吧,在女生里算是高的了。”她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吃完面条刷了碗,她查看了厨房,发现袋子里的面粉已经见底了,就数好了钱到楼下粮店买面。那时候最小的一袋面粉对她而言也是个庞然大物,她揪住袋子的两端,打算拖着它走回家。

    “当时都怪我力气不够,现在给饮水机换水桶完全不在话下,”她怨愤地在昏睡不醒的刘敬平头上弹了个爆栗,“那个袋子死沉死沉的,比你还沉,哼!”

    她拖着面粉一步一步地挪动,余晖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汗水流到眼睛里,勾出了她的眼泪,那一瞬间她几乎有些自哀地回忆起曾偷偷溜进市立图书馆里的少儿阅览室看过的那本青少年版的《悲惨世界》:可怜的小孤儿珂赛特深夜到树林中的井边打水,提着沉重的水桶挣扎在幽暗恐怖的林子里,这时有一名陌生男子帮她拎起了水桶。他就是冉阿让,是带她逃离地狱般的生活的救星。

    “我能遇到冉阿让吗?他这么久都不来,再来就让他见鬼去!”她一边拽着面粉袋子一边想,“谁也不是谁的救星,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

    “喂,站住——”身后有人喊道。

    她觉得没有什么人会叫自己,便不去理睬,继续向前走。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

    “我在喊你!袋子不能这么拖,会磨漏的。”

    “不拖能怎么办?”她又累又气,白了他一眼,“我根本提不动。”

    小男孩热心地抓住袋子的一个角,转身大喊:

    “妈妈!”

    一名打扮入时的女青年推着一辆崭新漂亮的儿童自行车,一路小跑地赶过来,方若璇闻到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的香气,觉得特别舒服。那辆自行车吸引了她的目光,在她的印象中,这种后边带有两个小轮子的自行车在那个年代对小孩子来说,属于富家子弟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女青年温柔地对小男孩说:

    “皓皓,怎么了?”

    “这个她提不动,”小男孩指着方若璇,“咱们帮她送回家吧。”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的女人问道,语气还是那么温柔,“为什么一个人买面粉?”

    方若璇并不怕生,爽快而坦然地回答:

    “家里没面了,我自己出来买……”

    “你家大人呢?”

    “我爸什么都不管,我妈太忙了管不过来。”当时的她不懂得掩饰,也没有一丝尴尬的感觉。

    女人轻轻地叹气,摸着小男孩的头说:

    “皓皓,爸爸很快就到了,咱们等他来帮这个小妹妹好不好?”

    “好!”小男孩高兴地拉住方若璇的手,“你在哪个学校?”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那名小男孩就是方若璇在后来的岁月里经常念起的“皓哥哥”。那天,皓哥哥的爸爸开着一辆轿车来到他们身边,提起那袋面粉放到后备箱里,不经意地说道:

    “这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以后不要逞能,让家长去买,知道吗?”

    方若璇使劲点头,点得泪水涟涟。她发誓,她不是因为感到自己受了委屈而落泪,只是因为她忽然想到,冉阿让提起水桶的时候也说了这么一句:“这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

    她悄悄地哭了起来,仰脸面对着夜空中的月亮。刘敬平在她腿上翻了个身,呼呼大睡,她也没去管他。

    她的皓哥哥在私立小学读书,而她在一所公办学校里就读。她家住在一栋老旧破败的居民楼内,他却住在环境宜人的高档小区里。这样的天差地别并没有阻碍两个人交朋友,因为方若璇总是表现得落落大方,丝毫没有感到低人一等的“自觉性”,年幼的皓哥哥又格外喜欢和开朗有趣、想象力丰富的女孩一起玩。他们在小区里玩遥控小汽车时可以玩得合不拢嘴,在方若璇家的楼角玩沙子也能玩得津津有味。

    方若璇特别喜欢编故事,就是给她几根火柴棍儿她也能编出一部剧情跌宕曲折的大戏来。皓哥哥则十分爱听故事,经常把家里的图画书借给她看,然后听她改编或者续写。方若璇对那些精美的绘本爱不释手,但从来不肯收下,总是尽快读完就还回去。她自己动手将妈妈从单位带回家的纸张订成册子,在课堂上觉得无聊了便偷偷画起漫画来。纸张的质量很差,用橡皮一擦就破,她渐渐地学会了一笔成型不再修改。画完后,她把那些册子赠给了皓哥哥。有一回她到他家玩耍,他的妈妈说她有绘画的天赋,建议她报一个特长班。聪慧的她像个小大人一样,仔细询问了学费和绘画工具的费用,之后就从来没有跟家里人提过学画画的事。

    回忆起往昔,方若璇的眼里尽显柔情。

    可是好景不长,她即将升入中学之际,皓哥哥却跑来告诉她,他要回上海了。她清楚地记得,他用的是“回”这个动词,好像上海是他的老家,他要“回去”了一般。

    事实也的确如此。

    方若璇感到巨大的失落,毕竟皓哥哥是她生命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向孤独弱小的她伸去援助之手的男生,一直到上大学以后的整整二十年里,她从男性那里得到的温暖和照顾,有且仅有这一点。

    她无法挽留,虽然极想挽留住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皓哥哥指着他爸爸的汽车,豪迈地宣布:

    “小璇,我爸的车只是普通的车,将来我一定要比他更厉害。以后我要开着世界上最好的车,来接世界上最好的你。”

    “接我去哪里?”

    “接你去结婚。”

    方若璇懵懵懂懂地听着他的表白——是的,那些话在今天看来就是地地道道的表白,她感动地抱住他,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也是最后一次拥抱。

    “我等着你。”她郑重地说,随后又问,“世界上最好的车是什么?长什么样子?你来接我,我总要认得出来呀。”

    “我听说最好的车是劳斯莱斯,你记住,它的标志是这样的……”皓哥哥抓起她的手,在她手心里认真地画了起来,自负地保证道,“如果以后有一辆劳斯莱斯开到你面前,那就是我,不会错的。”

    后来,方若璇看了《大话西游》,听到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娶我”的时候,她总会想起皓哥哥临别时的誓言,但那时的她连唏嘘都觉得矫情,只是淡漠地一笑,笑容里沧海桑田都那么无聊。

    皓哥哥走后,他留下的地址方若璇早已烂熟于心,她频繁地给他写信,在封面上一笔一画地写下那个陌生的邮政编码,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还有那个越来越陌生的名字。失去了共同的生活经历,他们的感情被时间和空间无情地稀释了。曾经,为了能和皓哥哥在一起,她希望能去上海读大学,并把考入复旦当成自己的梦想,皓哥哥也始终鼓励她。她读高中时,皓哥哥来信说,他要去英国念书了,那天她拿了一本地图册,跑到学校主楼的楼顶,吹着风翻开了世界地图。

    “小学时,我觉得上海在东部,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书页在她的脚边一张一合,她的泪漫漶在淡蓝的信纸上,“慢慢地,我知道了中国有多大,世界又有多广阔。你向东走,向西走,越走越远,一次次挑战我对于空间的概念。皓哥哥,地球是圆的,你没有回到我身边,是因为你不肯走得更远……”

    她感觉有很多人小心翼翼地走近她,猛地一转身,发现教导主任、班主任和一些同学都到楼顶上来了。

    “方若璇,”女班主任柔声说,“有什么问题就和我说,我明白学习压力很大,咱们考不上复旦考别的学校也可以……”

    方若璇知道她误会了,瞬间笑了出来,笑着笑着又哭了:

    “老师,您放心,我没事。”

    她在班级里是出了名的女学霸,虽然长得好看但没有男生敢追。一个常常排第二名、分数却被她甩很远的男同学想和她玩暧昧,被她的刀子嘴虐得很惨,于是私下里叫她“老修女”。有一次他从方若璇的桌洞里翻出了一封写了一半的信,就在教室里大声读起来:

    “皓哥哥——好亲热的称呼啊,我一定要考上复旦……”

    因此,全班同学都知道方若璇要考复旦了,班主任还特意找她谈话:

    “你看,咱们学校并不好,文科更是弱项,每年理科班出一两个清华北大的就可以放鞭炮了。文科?倒是有几个985的,像复旦这种学校吧,还从来没有考上的呢。你的志向不错,别放松,但也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那天,方若璇从楼顶下来以后,在一群人的注视下走进了楼道尽头的卫生间。她站在洗手池边洗去脸上的泪渍,透过打湿了的睫毛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里默默地说:

    “皓哥哥,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完全地为自己而活,你是我的动力,又是我的阻力。我很庆幸,我们的感情无力回天之日,也是我决定独立自主地改变命运之时。”

    她走出去,看到那些人在门外等着她,就感激地对他们笑了笑。她走向班主任,笑容如花儿绽放:

    “老师,别担心。其实我并不喜欢上海这座城市,复旦也确实不是我心头所爱,所以我并不想考复旦。”

    “那也好,那也好,”班主任和蔼地一笑,“我们就怕你定的目标太高,容易想不开……”

    “我决定考北大。”方若璇淡然而坚定地说。

    在场的所有人都吸了一口凉气,她却若无其事地回到教室,摊开卷子,专心地做着题。

    方若璇不承认皓哥哥出国给她带来的刺激,紧张的学习使得她连伤感的工夫都没有,倒也对她的情绪调整有好处。她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再想到他,自己的心竟一点儿也不痛了。假期里她忽然接到了从上海打来的电话:

    “小璇,你好久都没给我写信了,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都没,”她故作轻松地说,“我还以为你在英国呢,居然是国内的号码。”

    “我刚回国。你……高考怎么样?”

    方若璇深呼吸了一下:

    “还行。”

    “考到哪里了?复旦吗?”

    “不是。北大。”

    “啊?你为什么不报复旦?”

    “我为什么要报那里?”方若璇提高了声音,“就因为你在上海?”

    “不,我……”那边支支吾吾地说,“我们全家要移民到英国去了,我还以为你能去复旦,走之前我可以见你一面……”

    “我靠!”方若璇忍不住爆粗口,“你家那么有钱,买张机票飞回来很难吗?从来都是我主动找你,巴巴地追随着你!为了你那微不足道的一次见面,就非要我改变我的人生规划吗?高考不是儿戏,我怎么可能拿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志趣自己的前途开玩笑?你想去英国就去英国,想去美国就去美国,何时考虑过我?小时候的话都不算数,你扪心自问,你对我认真过吗?我为什么要傻傻地等你、追着你不放?我曾经那么喜欢你,但今天我告诉你,我更爱我自己!因为世界上除了我,没有人会这样爱我了!我从小就喜欢北大,也想过为了你而放弃她,可如今在我心里,你的地位连北大校园里的一棵小草都不如!”

    “小璇,你别这么激动……”对方安慰着呜呜痛哭的她,“也别恨我。”

    “我的心里没有恨,我只是想要过好自己的一生。”她擦干泪水,冷静地说。

    那边的人停了很久才开口:

    “我这次一走,恐怕就不再回来了……”

    “放心,没人希望你回来。”

    “小璇,你这么坚强,这么懂事,以后会遇到一个爱你的人,那个人一定要爱你如生命……”

    “客套话不必多说。”

    “我说的是真心话。你是个让人心疼的好女孩,如果,将来能有一个男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自己,不会有人比他更爱你,你就嫁给他吧。小璇,你别冷笑,我真的关心你的事。”

    “你没资格关心我的终身大事。”

    “还有啊,”对方没在意她的话,絮絮叨叨地接着说,“你太会照顾人了,千万不要找一个需要你照顾的男生。如果有人愿意照顾你,保护你,你就跟了他吧。”

    “那个人是女生也行吗?”方若璇调皮地打哈哈。

    “小璇,祝你幸福。”

    电话挂断了,方若璇抱着听筒愣了很长时间。

    夜色四处漫延,她抹抹脸,看了看手机,已经十二点多了。她到校外找刘敬平之前,特地嘱咐室友们早点睡不用管她,也不用留门,此刻想必她们都进入了梦乡。

    她感觉双腿被刘敬平压得发麻,真想立刻拍醒他,但见到月光下他沉静的睡颜就心软了。她戴上耳机,跟着手机里放出的音乐哼唱起来:

    小学篱芭旁的蒲公英

    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午睡操场传来蝉的声音

    多少年后也还是很好听

    将愿望折纸飞机寄成信

    因为我们等不到那流星

    认真投决定命运的硬币

    却不知道到底能去哪里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清晰打过勾的我相信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

    她听着,唱着,泪水重新流了一脸。

    “这什么歌啊,怪好听的,”刘敬平翻身对着她的肚子,抱住她的腰,呓语道,“放出来,放出来……”

    她低头一看,见他仍然闭着眼睛,就断定他在说梦话,却还是遵循他的指令把耳机拔掉了。

    就这样,刘敬平在起伏的曲调里再次沉沉地睡去,方若璇在音乐的波涛里接受记忆洪水的冲刷。《蒲公英的约定》放了一遍又一遍,歌声裹挟而来的往事在时间中回响着,不绝如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