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一队信鹰五十只

火焰淡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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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喜欢一切漂亮的东西,少主,你可以送她华贵的衣服首饰。”

    说到这儿时,郑管家想了想,又道:“虽然,其实,以小姑娘的身份地位,这些东西她瞧多了,并不稀罕,但,这些礼物代表着你的心意。”

    郑皓轩喜欢上一个小姑娘,而,这个小姑娘是长公主嫡女傅佩瑶这件事,哪怕,郑皓轩再如何地遮掩,也早就传遍了郑家每个角落。更何况,从最初,郑皓轩就没掩饰过自己对傅佩瑶的特别之处!

    这,也正是郑皓轩悟出自己的心意后,郑家族人不仅没拿“孺子可教”的目光看郑皓轩,言谈举止间还满是“情商负数,缺心眼的少主终于有人要了,真是一件必需普天同庆的大事”的缘由!

    当然,这其中,不乏有郑皓轩虽能打得过,却碍于“敬老尊老”等缘由,而必需将对方“供”起来的长辈们,看郑皓轩时那幅“啧,这个小傻瓜竟然开窍了,没办法继续看戏”的懊恼惋惜姿态!

    也是。

    世人常说“事不过三”,换了任何人,在因为傅佩瑶而三次“变卦”时,都应该立刻就意识到傅佩瑶对自己的影响,从而在最短的时间里就思索出解决这一切的办法。

    而,换了郑皓轩呢?

    却是用了整整一年时间,才悟出自己“喜欢傅佩瑶”这个道理!

    严格说来,这个道理,还不是郑皓轩主动悟出来的,是在机缘巧合之处,再加上旁人无意中的几句话,才悟出来的!

    想想看,当初,若郑皓轩没有因为公事,突然离开京城;若郑家家主和其夫人没有突然抵达京城,连续送了几封夸赞傅佩瑶的信;若郑家长辈们没有对郑皓轩“围追堵截”,让郑皓轩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当年某位族老家的姑娘爬床事件;若……

    那么,以郑皓轩这样一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宠辱不惊,淡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心态,指不定,别说一年了,十年都不一定能想明白!

    别说十年,哪怕二十年,三十年,作为一个男人的郑皓轩,都能等得起。甚至,还难免因为世俗的缘由而越老越吃香,最终,成为众世家贵女们嫁人排行榜首的“钻石单身汉”。

    但,女孩儿的青春却是短暂的!

    哪怕傅佩瑶得到了太上皇和皇帝的疼宠,被破格赐封为荣华县主;哪怕老国公、老夫人、长公主和傅四爷这四位长辈,以及傅致远五兄弟都将傅佩瑶捧在手心里疼宠呵护,即便一直娇养傅佩瑶也无所谓的姿态;哪怕大唐王朝女性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不仅有终身不嫁的世家贵女,更用直接豢养面首寻欢作乐的公主……

    但,在郑管家这样的老人家眼里,如傅佩瑶这样的小姑娘,想要一直过着无忧无虑,悠哉惬意的生活,就必需还是要嫁人生子。

    所谓“女人没有结婚生子,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这句话,郑管家是很赞同的。

    当然,最重要的却是因为在一个温馨幸福美满家庭里长大的姑娘,不仅没有什么“终身不嫁”“豢养面首”的想法,还会是一个最最合适的当家主母。

    而,这样的姑娘,正是每个世家望族都想娶回家的儿孙媳妇名单榜首。

    故,若非,郑皓轩有那么几分运气,恰好赶在一个最合适的时间,认识了傅佩瑶,指不定,再晚上三五年,出现在郑皓轩面前的就是“罗敷有妇”状态的傅佩瑶!

    到了那时,郑皓轩才是真正的“哭,都找不着地儿”,一辈子只能做个孤家寡人!

    郑管家的建议,郑皓轩毫不犹豫地当作了耳旁风。

    华服首饰这些玩意儿,对傅佩瑶来说,还真是可有可无,一点也不重要。当然,最最重要的是盛京那几个月里,每天跑到傅府,做“刷日常好感值”任务的郑皓轩,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傅府,啊,不对,或者,应该说是傅佩瑶的身家,绝不逊于他!

    故,勋贵世家姑娘很喜欢,轻易就能讨了她们欢心的绫罗绸缎和珍宝首饰,如普通世交礼尚往来那般,送上两三次即可,再多的,就难免让人觉得他情商负数的同时,智商也跟着被拉了下去。

    “她喜好美食。”郑皓轩头也不抬地说道,讨好一个人,就应该投其所好。

    “美食?!”郑管家的目光,在那将整个大厅都映衬出“珠光宝气”“瑞气千条”感觉的珍宝上扫过,然后,就仿若再次被闪瞎眼般,迅速抬头望天:嗯,雪后初晴的天空,有一道靓丽的彩虹!

    郑皓轩是多么敏锐的一个人哪?即便,他并不知道郑管家心里的腹诽,却也能由郑管家那一直抬头望天,一脸不忍直视的举动中,窥出郑管家的想法。

    “我已经让每个地方的厨师,每隔十天就做一些美味的糕点菜肴,快马加鞭地送往盛京。”

    郑管家舒了口气。

    郑皓轩狭长的眼眸微眯,合着,他在这些管事心里,就是一块“朽木”?还是那种“不可雕”的朽木?

    不过,眼下,他的主要任务是在最短的时间里,挑选出送给傅佩瑶的礼物,暂时没空收拾以郑管家为首的众多族人。

    等过几天,他腾出时间了,就会好好地与这些人一清旧账!

    “郑叔,将信鹰带来。”

    郑管家应了声,很快,就再次出现在大厅里。而,他的身后则跟着五十只虽拍打着翅膀,飞翔的时候却给人予一种悄无声息感觉的老鹰!

    再三地思考后,郑皓轩还是放弃了拿木箱装东西的想法,让人用一层水火不沾的特制锦缎,将自己挑选的东西包裹好,并打上结。

    “将黑风和雪团带来。”

    郑管家:“……”黑风是这群鹰的首领,而,雪团又是什么?

    郑皓轩只觉得一阵牙酸:“就是那只白鹰。”

    “哦……”郑管家特意拖长的音调中,透露出浓浓的调侃,“原来是飞雪啊!”

    郑皓轩:“……”

    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