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深巷杏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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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人走在前面,祭林杂草丛生,参天大树比比皆是,就连杂草看似营养过剩,长得比人还高。

    离陌艰难地拨开杂草,跟在魔人的身后,临夜护在她左边,替她挡开两边的杂草,钦空被临夜威胁,一直护在她右边。

    虽然心里不满,但是不敢惹怒大魔头,只能一边抱怨,一边拨开杂草。

    这里的树木十分奇怪,它们对法术免疫,只能用手拔草,

    “这森林的树木有什么奇怪”

    “这里是祭魔场,泥土下都是我们族人的尸骸,每一个尸体都会长出一颗植物,守护祭坛。直到下一次的祭祀大战开启,新的尸体埋葬下去,它们才会化为魔土。”

    离陌听后沉吟,没想到

    “慢着!你们觉不觉得奇怪,这硕大的宫殿竟然一个守卫都没有。”

    离陌赞同地点头,她也认为其中定有古怪。

    临夜突然伸手揉了揉离陌的头发,目光深邃地盯着宫殿门口。

    离陌疑惑地抬起头,望向临夜,她依稀感觉到临夜的烦躁和异样。

    自从进了玄冰天地,临夜似乎变了一个人,一改嬉皮笑脸的性格,变得深沉和冷淡,这才是女配文描述中的魔尊临夜。

    离陌微微张开嘴巴,刚想说话。

    临夜却突然握住她的手,嬉皮笑脸地说,“娘子,为夫带你见个人。”

    “谁?”

    钦空盯着森然的宫殿,心知临夜话中的意思。他要带离陌去见墨天,大魔头的亲哥哥。

    数万年前,原本跟天殿一起消失了的天魔一族。

    钦空跟着临夜和离陌身后,迈步走进宫殿。

    大殿中,一个少年静静地慵懒地坐在大殿上,骨络分明的纤长手指慢条斯理地煮茶闻香,清冽的茶香飘荡在大殿中。

    墨天的脸像精致无暇的美玉,墨色的长发及腰而垂,一身淡青色的长衫及地,温雅如玉,淡闲清风。

    离陌心中闪过诧异,她本以为宫殿里的墨天大人是个阴森的人,这一副斯文地煮茶画面出乎她意料。

    临夜见到这个画面,心底掠过一丝暖意。数万年过去了,他的性子看上去倒是一点都没变。

    魔族天生嗜杀,冷血无情,偏偏他是个温吞的性子,不喜杀人,更不喜见血。

    安静淡雅的墨天似乎察觉到宫殿中来了客人,抬起头,见到临夜,手中的茶杯‘哐’地一下,摔落在地。

    “五弟?”墨天猛然坐起来,吃惊地看着临夜。

    临夜嘴角微微上扬,“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了,一眨眼,几万年过去了。”墨天目光幽远,陷入沉思,半晌,才回过神,突然想到什么,脸上淡淡地笑容敛去,转而惊恐不已,“不!你早已飞升多年,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墨天视线看向离陌和钦空之后,眼神转而震惊不已,“人修和妖修?难道?你们是新的祭品?”

    不等他们回答,墨天失神地跌坐凳子上,“不可能!你早已飞升,怎么会死了呢!”

    离陌和钦空相视一眼,似乎都不明白墨天的意思?所谓的祭品难道是已经死了的人?

    “我没死。”临夜见他失魂落魄,解释说道,“我破除了结界。”

    墨天情绪稳定下来,明显松了一口气,“是啊!你怎么会死呢,但是,你为什么要回来?”

    他明明逃开一劫,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为什么要回来这个鬼地方!

    “回来拿一件东西。”

    墨天沉吟一会,问道,“顷魔剑?”

    “恩。”

    墨天叹了一口气,善意地提醒道,“五弟,今非昔比了。以前,大家都不如你,但如今,他们的力量早已超越巅峰,哪怕是仙人降临,我也能轻易杀掉。”

    “是么?”临夜冷笑,一个闪身,犹如鬼魅一般出现在墨天身后,右手强劲有力的手指掐住他的脖子,冷冷地说,“巅峰实力?不过如此。”

    墨天眼底闪过惊愕,随后惨笑地摇了摇头,“这样也好,你回来了也好。”

    他刚才打算以武力打倒临夜,逼他出去,离开这个鬼地方。没想到,他修炼魔元这么多年,竟然还是比不上临夜。难道,这真的是命?所有的魔族都逃不掉,都要困死在这里?

    离陌偷偷地传音给钦空,“他是临夜的哥哥?”

    “你不知道?”钦空惊讶地扭头望着她,一副‘你是大魔头的娘子,你竟然不知道墨天是大魔头的哥。’的吃惊表情。

    离陌咬牙切齿地回音道,“我说多少遍,我不是他娘子!他的家事,我怎么会知道!”

    钦空一副‘我才不信’的表情,见她恼怒的模样,心生捉弄的心思,“这是大魔头的家事,我不好多嘴,你要是想知道,自己私下去问他。”

    大魔头一家子混乱得很,关于他的事情,它也只知道一丁点,都是从别人口中传出来,真真假假掺和,万一说错了,误导离陌,被大魔头知道了,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临夜瞥了一眼离陌和钦空,不再理会她们私下传音,抬头望着惨白脸色的墨天,问道,“你过得不好?”

    “挺好的。”墨天摇了摇头,自嘲地笑了笑,,“虽然你不在了,但是娘的余威尚在,族里没人敢随便欺辱我。哪怕他再恼怒,也不会动手杀我。这些年,我也死心了,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远离魔宫,不用面对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

    他与墨天相处数千年,自然了解他寡淡安静的性子,天魔一族以力量为尊,嗜血残忍,他实力低下,又不屑杀人练功,常年被族人排挤。与其留在魔宫,倒不如远离他们,图个安静。

    墨天望着临夜,大抵天下的母亲都偏爱自己的孩子,哪怕是魔人也不例外。若非,五弟出生,天赋异禀,深得父君宠信,他早被族人杀死,扔下魔渊。

    大抵天下的母亲都偏爱自己的孩子,哪怕是魔人也不例外。若非,五弟出生,天赋异禀,深得父君宠信,他早被族人杀死,扔下魔渊。

    五弟是天生的魔君,嗜血、冷酷、阴狠、狡黠......这些词通通体现在他身上,但即便如此冷血的人,也从未嫌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