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亲情

六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风雨小说网 www.44pq.org,最快更新人生得意无尽欢最新章节!

    孙凯以为自己这一巴掌十拿九稳,就算不把吴尽欢拍在地上,起码也得把他打个口鼻蹿血。

    可没想到,吴尽欢微微向后仰身,看似随意却又恰到好处的闪过了他这一巴掌。

    一巴掌抡空,孙凯不由得一怔,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吴尽欢,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已经退出了,不想再和你们有什么瓜葛,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说话时,吴尽欢向孙凯点下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我操!”愣神的孙凯突然反应过来,他叫骂一声,登步上前,对准吴尽欢的后脑就是一拳。

    吴尽欢的后脑勺如同长了眼睛似的,当拳锋马上要打中他的瞬间,他突然向左侧身。

    沙!孙凯的拳头几乎是贴着吴尽欢的右侧面颊掠过。

    不等他收拳,吴尽欢抬手将他的手腕扣住,胳膊肘顺势向后一拐,正撞在孙凯的肋侧,后者疼得闷哼一声,身子不由自主的向下弯曲。

    吴尽欢扣住他的手腕不放,双臂向前拉,臀部向后顶。

    孙凯连怎么回事都没弄明白,已被吴尽欢的一个过肩摔,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圆睁的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眼神还完全是茫然的。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傻了眼。

    谁都没想到,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有‘二驴子’之称的孙凯,只这么一瞬间便被吴尽欢这个废物打倒在地。

    人们简直怀疑自己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是不是幻觉。

    不知过了多久,那名黄毛小青年反应过来,三步并成两步,跑到还在地上躺着的孙凯近前,把他扶坐起来。

    “二……二哥,你……你没事吧?”

    此时,孙凯仍是满脸的茫然,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明白,明明是他主动打吴尽欢一拳,怎么最后变成自己躺在地上。

    他看眼身边的黄毛小青年,问道:“刚才,刚才发生了什么?”

    “是……是……”黄毛小青年支支吾吾,眼神却一个劲的飘向吴尽欢那边。

    孙凯一把把他推开,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边揉着疼痛难忍的后脑勺,边上下打量吴尽欢。

    过了好一会,他凝声说道:“行啊,真没看出来,原来你小子还藏着这本事!来来来,咱俩再打一场!”

    其实,吴尽欢有手下留情,否则的话,以他的一摔之力,足够让孙凯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是一群小屁孩,换句话说,他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看着满脸不甘,又跃跃欲试的孙凯,吴尽欢笑了,点点头,说道:“也成!不过,你们也别一个一个的上了,太麻烦,还是一起上吧,省时又省力。”

    孙凯和几名小青年闻言,鼻子都快气歪了。

    恰在这时,居住在吴家楼下的一位邻居大妈刚好路过,看到吴尽欢被五、六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围在当中,大妈立刻大声喊道:“你们干什么?不准在这里打架!”

    听闻喊声,孙凯回头狠狠瞪了大妈一眼,满脸戾气地喝道:“关你个屁事?滚!”

    那位大妈倒也没客气,立刻掏出手机,准备拨打电话报警。

    黄毛青年见了,连忙拉了拉孙凯的胳膊,小声说道:“二哥,还是先算了吧,不然警察来了,我们也麻烦。”

    孙凯皱了皱眉头,沉吟片刻,抬手指向吴尽欢的鼻子,说道:“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扔下这句狠话,他向两旁的小青年一甩头,众人一溜烟的跑离了小区。

    大妈也只是拿出电话吓唬吓唬他们,并没有真的报警。

    她走到吴尽欢近前,问道:“欢欢,你没事吧?以后可别再和这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了。”

    吴尽欢向大妈笑了笑,应了一声:“我知道。”

    ————————我是分割线————————

    又过了几天,这日傍晚,吴尽欢正在自己房中边做俯卧撑边看书,嘴里还念念有词:“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屋外传来房门的开锁声,他知道,自己的小妈妈下班回家了。

    不过紧接着外面又传来的嘭的一声闷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侧着耳朵听了一会,从地上站起,随手拿着一条手巾,在脸上胡乱擦了擦,走出房间。

    到了屋外一瞧,只见喻欢瘫坐在地上,手扶着墙壁,正在费力的站起。

    他迟疑了片刻,还是走上前去,架住喻欢的胳膊,把她扶了起来。

    “怎么了,这是?”

    “没……没事,就是摔了一跤。”

    见喻欢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吴尽欢扶着她坐到椅子上。而后,他蹲下身形,去拉她的裤腿。

    喻欢下意识地向后缩了缩腿,拦住吴尽欢,笑道:“妈没事,刚才不小心卡了一下。”

    “我看看。”

    吴尽欢坚持,他把喻欢的裤腿慢慢提起,眉头也随之皱了起来。

    在她的小腿外侧,又好长一道的血淋子,血珠都已渗出来好大一片。

    这根本不可能是摔伤,显然是刮伤。

    他看了一会,把喻欢的裤脚向上挽起,走回自己的房间,同时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不小心摔得,真没事!”

    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双氧水、云南白药和白纱布。

    “没说实话。”吴尽欢在喻欢面前重新蹲下来,查看一番伤口,把双氧水的盖子拧开。

    “是……”

    “到底怎么回事,我想听实话。”吴尽欢抬起头,双目直视喻欢。

    他的确不喜欢她的软弱,但并不代表他不关心她的死活。

    看着吴尽欢那对雾蒙蒙的眼睛,喻欢有片刻的愣神。

    她从未发觉,在被儿子凝视的时候,自己身上会产生那么强烈的压迫感。

    她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刚才进小区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刮了一下。”

    “骑车的人呢?”

    “跑了。”

    “为什么刚才不说实话?”

    “妈不是怕你担心吗?妈真没事……”

    她话还没说完,吴尽欢突然把双氧水倒在伤口上,顿时间,喻欢倒吸口气,五官都快揪到一起。

    你不是没事吗?现在知道疼了!吴尽欢挑目白了她一眼,暗中坏心眼的腹诽。

    看着双氧水流过伤口,起了一堆的白沫,他嘴角微微勾起,随口问道:“骑车的人长什么样?”

    喻欢疼得龇牙咧嘴,缓了一会,才感觉伤口没那么痛了。

    她摇头说道:“没看清楚正脸,不过年纪应该不大,染着黄头发,欢欢,以后看到这样的人骑车,你可要离远点。”

    年纪不大,一头黄毛,骑着电动车,没撞别人,偏偏撞上了喻欢。

    吴尽欢的动作僵了一下,很会又恢复正常。

    ——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他脑海中突然回想起几天前孙凯临走时对他说的那番话。

    他眯了眯眼睛,注视着喻欢,语气不善地说道:“看到有人撞过来,你不会事先躲避着点吗?视力不好,就去配副镜子。”

    说着话,他把云南白药慢慢洒在伤口上,又拿起白纱布,小心翼翼地对伤口进行包扎。

    他的语气很不好,话也很难听,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发觉,他的话中隐隐透出担心。

    听着儿子的训斥,喻欢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窝心感。

    她真的感觉到,这些天来,儿子成熟了好多。

    不再任性,不再叛逆,不再动不动的就向自己发脾气,只是偶尔还有些小性子,和自己闹闹别扭。

    “你在这歇着,我去做饭。”

    喻欢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看到吴尽欢真向厨房走去,她急忙站起身,说道:“还是让妈来做吧……”她刚走出一步,身子便哆嗦了一下。

    回头瞅她一眼,吴尽欢没好气地说道:“腿脚不方便,还逞什么能,老实坐好。”

    吴尽欢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青椒和西红柿,放在水槽中清洗。

    看着他娴熟的动作,喻欢的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她从不知道,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欢欢,竟然还会做饭。

    她禁不住问道:“欢欢,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

    把青椒和西红柿洗干净,放到菜板上切起来。

    他的切工,当真可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哚哚哚的切菜声,间隔一致,声音大小一致,仿佛在演奏一篇乐章。

    吴尽欢从来都是个乐于享受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讲,自己对自己刻薄,那就是在侮辱生命。

    他的口欲很强,而但凡口欲强的人,基本都会具备一身好厨艺,吴尽欢也不例外。

    以前,他什么都不干,可以坐等着吃白食,就算喻欢的厨艺差了一些,他也能忍受。现在喻欢受了伤,他也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半个钟头后。

    吴尽欢做出一盘青椒炒肉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很简单的两道家常菜,但却格外的香气扑鼻。

    把饭菜都摆好后,见喻欢一会看看桌上的饭菜,又一会看看自己,知道她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给她开口询问的机会,他坐下来,以命令的口吻说道:“吃饭吧,还有,食不言、寝不语。”

    喻欢看眼即熟悉又陌生的儿子,把到嘴边的问话咽了回去。

    她垂下头,肩膀一颤一颤的。

    吴尽欢很想装作看不见,但他又偏偏装不出来。他无奈地放下筷子,问道:“又怎么了?”

    喻欢抬起头,眼圈通红,下颚还挂着泪珠,她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吸了吸鼻子,说道:“没事,妈就是高兴,妈的小欢欢,终于长大了……”

    吴尽欢实在理解不了喻欢的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一顿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吗?女人啊,真是难以理解!

    他摇摇头,重新拿起筷子,加重语气,沉声说道:“吃饭。”

    喻欢连连点头,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满是笑容,应道:“吃饭、吃饭,欢欢多吃点。”说着话,她夹起一大块黄灿灿的鸡蛋放进吴尽欢的碗里。

    吴尽欢从来都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若换成旁人这么做,他恐怕得连碗带饭一起扔掉,但喻欢这么做,他心里却生不出来任何的厌恶感。

    他吃饭的动作只是稍微顿了顿,而后夹起那块鸡蛋,一口塞进嘴巴里。

    或许,这就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