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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诺森的思索毫无停顿,立即反驳:“照你这么说,在激流城郊外黎明镇兴起的赛马,也不是好的。因为激流城市政厅『插』手其中,还允许开设承接投注的赌盘。”
兰切洛斯刚想点头同意,考虑到这个好友接下来必定出现的不知道从何处发起的反击,违心地摇摇头:“我可没有这么,赛马不一定不是好事,毕竟它让马场的主人都盈利了。”
“有赌博参与的必定不是好事,这是你刚才说的,现在又说有赌注参与的赛马不一定不是好事。你看,你的逻辑被你吃掉了。”
“那么依照你的看法,赌博是一件好事?”兰切洛斯不敢置信地反问。
“任何事物,只要在可控范围之内,都有好和坏的两面。一件善行,如果落在无能者的手里,往往比一件坏事更糟糕。就像前不久,为激流城『露』宿街头的乞丐送旧衣服的前洛克希敦街区分教会的萨格拉牧师,没有派出足够的人手维持现场的秩序,导致乞丐、外城平民的哄抢,还引发了小规模的冲突斗殴,这件事情差点让教会蒙羞。而赛马的收益维持着各位马场主人的钱袋,还让激流城保持着一支庞大的相当不错的纯血马后备梯队。你能说赛马是坏事吗?”
“可是有人因为赛马一贫如洗。”
“那是某些人不能自控的原因,和马会又有什么关系。不是有一些谙熟马『性』的平民赚取了让人眼馋的奖金,有几个幸运儿还顺利进入市政厅的畜牧署任职吗?”
“每次良好氛围的谈话都会被你不知道哪里找来的所谓事实砸进翻船的阴沟里。狡猾的诡辩术,不会是你自学成才吧。”
“狡辩,或许吧。”思诺森的身体深深地陷在躺椅上,面对着熊熊燃烧的壁炉,闭上眼睛。[]巫师里德勒17
窗外,姗姗来迟的春雨终于开始敲打激流城的大门,淅淅沥沥的声音,偶尔还有春天的雷鸣。
连续几天的阴雨天气为城外庄园干旱了一个漫长冬天,以至于张开饥渴的嘴巴的田地再度恢复了喜人的绿『色』,早就挖好的排水渠里哗啦啦的流动着浸润土地后渗出的细流,从水位升高的塞冷河里经引水渠灌溉的丘陵梯田被清澈的河水环绕。辛勤的农夫们穿上防水的雨披在庄园的田地里忙活,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干完领主大人的公田的农活,才允许侍弄自己的私田。尤其是激流城周边的开垦领,农夫们烧荒耕种的新田都缺少人手打理,不得不种上牧草,防止抛荒。
春天的雨水对农人来说格外宝贵,可是对居住在城里的由木板和壁纸装饰的公寓里的租客来说,连日阴霾和『潮』湿除了洗过的衣服不能尽快晒干,导致每天必须忍受异味穿着脏衣服过日子外,霉斑和受『潮』这两位恶客已赖在家里不肯离开。
下雨天,哪里也不想去的兰切洛斯呆在壁炉前的保留位置,翻看着一本薄薄的莎草纸文卷,他的身边堆放着厚厚一叠已经翻动过的文卷。煤石燃烧发出的橘红『色』火光和高温驱散公寓的寒冷『潮』气,也让坐在厚厚软垫上的兰切洛斯有足够的光亮阅读他无意中发现的某位诗歌骑士的著作。
楼下大门发出熟悉的跺脚声,随后有重物落地的沉闷声传来。
‘思诺森回来了,随身还带了分量十足的……午餐吗?’沉浸在文卷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兰切洛斯的理『性』被咕咕叫的饿了一个上午的肠胃唤醒,他从舒适的‘枷锁’里挣脱出来,准备去楼下迎接去市场采买的好友。
还没等他穿好衣服,扛着小半袋收获的战利品的思诺森踩着沉重的脚步上楼,木质楼梯板发出嘎吱嘎吱令人听了牙酸的声音,兰切洛斯担心它们会随时断裂,可是直到思诺森走到壁炉前放下皮口袋,那条听起来很脆弱的楼梯还是老样子。
湿漉漉的往下滴水的黑『色』头发贴在饱满的额头上,『乱』糟糟的鬓角不再柔顺,被风雨吹向后面,盖在耳朵上。思诺森把衣帽架抬起,放在壁炉前,随后将身上已经湿透的皮斗篷挂在架子上。
不多会,湿冷的水汽缓缓升腾离开,思诺森从壁炉旁的麻袋里铲了几块个头硕大的煤石,放在火堆上面。
兰切洛斯有些羞愧地不知道手脚放在哪里才合适,他穿好鞋子勤快地为好友找来锡碗和小汤勺,从自己的收藏里取出一些具有魔力的豆子粉末,用烧开的水冲泡后,又舀了一勺子比等重白银还贵的雪糖。
“来,尝尝这个,我的私人珍藏,能让你迅速回复精力,驱走困倦和睡意的热汤,味道有些苦涩,不过添加了比蜂蜜还甜的雪糖,应该很容易入口。”
思诺森用一条干燥的绒布包住头部,前后往复几次后,头发已经半干,苍白的脸『色』因为靠近热情的壁炉而涌出正常的健康的红晕,他笑着:“看你的样子,像口才一般的蹩脚的推销员,完全不知道客人想要什么?”
看着思诺森接过锡碗,小口小口的啜饮,良久发出满足的声音,兰切洛斯疑『惑』地追问:“你现在最需要什么呢?”
“整套干爽的换洗衣服,还有一条暖和的『毛』毯。”放下空『荡』『荡』的锡碗,思诺森又脱掉被雨水打湿的外套,他的皮斗篷几处地方开线,漏水的情况比较严重。
兰切洛斯很快找来一条毯子,他先摊开放在壁炉前,又去思诺森的卧室,打开发霉的油漆剥落的衣柜,取出好友的衣服。[]巫师里德勒17
“这天气,糟透了。”思诺森拉着热地有些发烫的『毛』毯盖在身上,悄声无息地把自己脱光,又换上新的干净的衣服。
“收获怎么样?”兰切洛斯有些急切。
“好运与我相伴。刚到市场,那些从郊外来的摊贩才开始营业,我买下一袋刚摘没多久的蔬菜,一罐温过的牛『奶』,足够我们吃三天的分量十足的大面包。”思诺森的左手搭在右肩膀上,『揉』捏着有些酸痛的关节,“还好你因为生病没有去,路面都是泥浆,我那双高筒靴子几乎毁了。”
兰切洛斯立即装出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连续的阴雨天毁灭了我的健康,让我不幸患上了头痛、发烧、流鼻水等一系列并发症,我手脚无力、脑袋发晕,几乎迈不开脚步。”
思诺森戏谑地打趣:“既然你说的那么严重,为什么还有精神看那些诗歌骑士不切合实际,一味主观地杜撰瞎造的文学作品。”
“因为有你的精心照料,我终于恢复健康,从病魔的囚笼中脱困。”兰切洛斯开口解释后,语气一转,“我正在看冷水城几位追随缪斯的贵族骑士的著作,觉得挺好看的,那些事情简直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
“噢,是这样吗?如果不介意,请容许我翻看他们中的佼佼者的大作。”思诺森做出一个伸手的动作,随后一大叠厚厚的文卷压在他手上。
思诺森坐直身体,开始翻开那些莎草纸装订的诗歌骑士们的著作。
“勒士拿·纳森,北地有名的诗歌骑士,擅长写冒险、游历。嗯!《与龙同行》,《精灵伴我回家》,《我在幽暗地域的日子》,写的很『逼』真,就像真的有那么一回事发生在他身上。”
“怎么了?”
“兰切洛斯。噢!亲爱的兰切洛斯,勒士拿·纳森可是一位从不离开家族城堡的继承部分家业的嫡子,你能相信他长途跋涉前往卡兰拉斯山与冰龙聊天,遇难流落海上孤岛幸运地在罕见的海精灵指引下回家,认识一大票灰矮人伙伴与亡灵作战夺回失落的铁炉堡?这完全是他根据前人的只言片语加入自己的臆想杜撰出来的骗人的玩意。”
“你怎么知道不是他本人的经历?”
“很多细节都不符合事实,一位没有出过城堡大门的贵族家庭的嫡子,用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传播自己的名声,没有多少说服力。”思诺森耸了耸肩。
兰切洛斯不吭声地保持沉默,对这位冒险生涯惊心动魄的诗歌骑士再也没有好感可言。
“菲尔德·托提乌斯!”思诺森翻开一本莎草纸书页。
“冷水城的罗纳·德里昂的化名,这个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兰切洛斯补充。
思诺森快速翻看了一本:“托提乌斯先生显然出身宫廷,对各种隐秘的犯罪、阴谋诡计了如指掌,不过在他的笔下,每一个‘罪犯’都把罪行刻画在了自己的脸上。”
兰切洛斯好奇地问:“怎么回事?”
“这个『毛』病,我相信不止是托提乌斯先生具有,其他写这种题材的书的作者,多多少少都会犯上。”思诺森顿了顿,“在托提乌斯的书里,杀人犯都是低前额、两眉下垂、下巴翘起;骗子都是两眼东张西望;强『奸』犯都是湿润的嘴唇、放『荡』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奸』相。这些人一登场,从他们的外貌描写,我就知道他们的罪犯身份,同时也知道他们即将犯下的罪行。幸好,所有坏人最后都不会落下好收场,善良的人忍受委屈和苦难,最后总会扬眉吐气。”思诺森摇摇头,“可是,这些作者难道不知道,这种千篇一律的描写,能吸引读者的目光,会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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