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大秦国

程砚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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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罗媳妇!

    余生哑口无言,这真是亲娘,确认无误。

    只是询问个遍,谁也不知他娘为他张罗的媳妇是谁。

    一顿闲聊后,已到晌午时,马婶儿一文钱买了一块豆腐回去自己做了。

    里正他们也各自散去,只是刚在客栈门口分别,个个就站定身子,望着镇子西面石桥目瞪口呆。

    叶子高见状出去扫一眼,“搞没搞错,大秦人也来扬州贩粮?”

    “大秦人?”余生赶忙出去,在座的楚辞三人也不居人后,迅速站在余生前面。

    他们抬头,果见三位三丈,十米高的巨人走在前面。

    他们肩头坐着四五个三尺矮人,后面跟着驮兽拉的粮车向镇子走来。

    驮兽勉强能过牌坊,巨人不行,于是他们轻巧一转身,在河面上跨了过来。

    余生擦亮眼,决定永久铭记这一幕,心说他娘的,我居然见到传说中大秦人粮队了。

    当然,据身高可知,眼前的大秦人非余生前世所知的大秦人。

    异世界大秦人来自昆仑以东十万里的大秦城,他们最高者为三十丈,即百米之高,平常之人也有十丈高。

    换言之,眼前三位巨人在大秦城里简直是矮矬子。

    虽有如此惊天地之身高,但大秦城的人有个大问题,即不会田作。

    他们在遇见小人城之前,主要在荒野之中捡拾木头,细沙,石子,野兽尸体为食。

    只是这些东西如何能支撑庞大身躯,于是他们整天只能借睡觉来降低消耗。

    饶是如此,大秦人也饿死者多。

    至于后来出现的寿达八千岁者,也是遇见小人国才出现的。

    与大秦人相反,小人城的百姓,至高者才三尺,一米高,但他们却很擅长耕作。

    小人城的田地也是天下最为富饶的土地,种下的粮食丰收之巨,足以养活大秦人数千年,甚至有余粮贩往他城。

    小人城的百姓也很喜欢耕作,若让他们放弃耕作,无异于自杀。

    唯一不足的是,他们的土地总是被外城人觊觎,种下的粮食也有妖兽鸟雀掠夺,小人城百姓只能徒呼奈何。

    但两城人一拍即合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脑子不灵光,有勇无谋的大秦人负责护卫小人城和土地,小人城为大秦人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粮队不应叫大秦人粮队,叫小人粮队才更贴切。

    但谁让大秦人更容易成为招牌呢。

    大秦人粮队不仅组合惹人注目,粮食也是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好,各城都喜欢把他们的粮食留作粮种。

    不过在扬州城很少见。大秦城虽和扬州城同在昆仑之东,但相距又有十万八千里,大秦人粮队从来不到扬州城。

    往日里若想得到大秦粮种,或许只有城主驭剑出行时,偶然记起时带回的一两袋来。

    至于为什么不多带,那是因为有个剑奴在偷懒!

    站在牌坊到客栈前的空地上,大秦人缓缓将矮人捧在掌心然后放在地上。

    为首的矮人戴一红色头巾,他向前一步道:“叨扰乡亲了,不知这里是不是剑囊镇?”

    镇子没有名字,余生听老爷子说,老祖宗们是准备为镇子起个名字的。

    但有的小清新,有的太霸气,意见相左,只能搁置争议,共同发展。

    后来短暂用过白龙镇,但这霸气实在驾驭不住,招来不少麻烦,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直到城主剑囊挂在牌坊上,剑囊镇才成为荒野旅人对镇子的称呼。

    里正上前一步,“对,对,这里是剑囊镇。”

    红头巾松口气,向后面驮兽喊道:“剑囊镇到了。”

    驮兽上坐着同他一样的矮人,他们纹丝不动。

    直到一男一女从小丘一样高的车队里转出来,余生才知是他们两个在找剑囊镇。

    只是看到两个人后,余生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不是因为他们俊美,恰恰相反,余生深怕移开目光后会伤他们的自尊心。

    走在前头的是女子,猜不透年岁,但沧桑在她身上很不合群,她一脸泡,仿佛整个脸曾被浸在滚烫的石灰浆里。

    她背着一把破旧的筑,用一根木棍牵着后面的男子。

    男子也年轻,双眼已盲,背着一面破旧的鼓。

    “哥,剑囊镇到了。”女子扫一眼镇子,回头高兴的对男子说。

    “他们在找剑囊镇,我们正好要到扬州城,就顺路把他们捎过来了。”

    红头巾说罢,招呼后面的人下车,“我们晌午在客栈歇息。”

    后面的矮人答应一声,各自忙碌的收拾东西,倒是大秦人手舞足蹈,看样子是为有饭吃了而高兴。

    余生忙把他们请到客栈。

    至于三位大秦人,沙石都咽的下去,对美味自不在意,只享用车队的粮食就够了。

    女子牵着男子走过来,里正招呼道:“二位是乐师?不知找剑囊镇做什么。”

    女子窘迫道:“我们,我们……”

    男子接过道:“长者,我们是云游的说书人,想在镇上盘桓几日,不知可否?”

    “说书人?”不待里正答应,石大爷已靠上来,“行行行,只要你说书,暂住几日都成,就住我家。”

    石大爷是铁杆儿的听书迷,若有机会进扬州城,非得在茶馆酒肆泡上一天,次日再回来。

    若有例外,他总觉那趟扬州城白进了,浑身不得劲儿非得让小根拉进城里听一天,才爽利起来。

    他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在家门口听书,只是镇子上甚少有说书人来,主要是挣不上钱。

    现在又自投罗网,不对,自己送上门来的,石大爷怎能让他们走了。

    猎户李老三也是,“对,只要说书,哪怕住上一年都成,饭菜我们包了。”

    余生也有些意动,想从说书人口中仔细的了解外面的世界。

    大荒之上,十万八千里算近,一百万里不算远,城池无数,神灵无数,异形亦无数,传说更是恒河沙数。

    这些异兽,城池的传说,只能依靠着文字或说书人相传,所以云游四方的说书人,往往比镇子上的人知道的更多。

    于是余生道:“留下,留下,场地我包了。”

    “去!”镇上乡亲齐齐嘘余生,镇子的场地哪需要付钱,这小子就是捡现成的。

    里正笑骂,“数你小子赚钱多,这样,茶水钱你全包了。”

    “成。”余生财大气粗,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听到众人答应,一男一女放心少许。

    余生觉他们逗留在镇子上另有目的,但谁在乎呢,先把书听了再说,反正有剑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