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相顾无言

丑丫愁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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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真是与这堡主有所牵连,只怕人家是冲的赵家军打下的江山而去。

    这么想着,两人同时住了口,并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孟矛见两人在思考事情,便起身张罗着给做晚饭什么的。这是他这一次来了之后唯一的乐趣。

    亲手给王冉他们做饭。

    加上今天又遇上了孟戈他们,孟矛心想定要做出更好更丰盛的饭菜来。

    两年的时间,他不仅学会了一身的好本领,还学会了做饭菜,这倒是意外之喜。

    且说孟戈他们拉了三大车的狼尸到了街面上,四处依然是人声鼎沸热闹不减。

    “都听人说这里是个不夜城,可见是真的。”一个随行斥候赞道。

    这年头,想要让底下百姓不分昼夜,尽情欢腾的地方还真没有。这个狼牙堡还真是个特例。

    可见管理这一方天地的人,建树颇高。

    街道上的人虽多,却也没好奇的围观他们这三车子的狼尸。

    但凡能在这一方天地里边安家落户,并且开门做生意的,哪个没点本事。

    夜不闭户,在这样的地方,其实才算是正常的。要是这样的地方吗,百姓依然担惊受怕,那大家好想着往这里挤有什么意义。

    是的,这狼牙堡最令各方势力忌讳的,就是各样各色有能耐的人,尽想着往这里跑。

    偶有想买狼尸或是狼皮的人,才会过来搭讪询问。

    这些狼,大多都是一刀或是一箭毙命,那身上的伤痕少,剥出来的狼皮完整无破损,最是好东西不过了。

    仅有二十几只狼的尸体是那些个驼队的人打的,上边血肉模糊的,确实惨了一些。

    一行人走了没到半条街,就卖出去了三十几匹狼,多数都是为了那狼皮而来的。

    驼队的人看着多出来的进账的,都有些笑不拢嘴。

    也不是说他们见钱眼开,而是这一匹狼就是六两银子,差一点的也有五两。

    除却那白送的二十几匹,他们这一次进账就有六七百两银子。

    这是额外之才,不需要本钱的。这样的银子,过后他们分了,就是多得的。

    每一次拼了命走这么一趟商路,末了却真没能分到多少银两。

    若不是他们早已经习惯了这么卖命,并且家中也等着他们这一趟趟的银钱活命,他们也不愿冒险前来的。

    谁让整个大宋都处在战乱之中呢。唯有来这一方小天地了,他们才能挣到活命的银钱。

    事实上,他们回程的时候,会直接将银钱换成不少的日常急需用品。

    比如粮食还有药物。

    哪怕天灾已经过去了两年,但现在的大宋确实仍旧是民不聊生。

    最主要的原因是,百姓们都没能从那些灾难中缓过气来。

    战争没结束,各地势力仍旧强行在征粮。

    家中壮丁多数都被抓去充了军,剩下的老弱妇孺当真种不出多少粮食来。

    这时再被人抢了,他们还能有什么活路。

    为此,不少地方的百姓,依然什么都不种,就靠着野菜树皮山货什么的硬撑着。

    所幸有那不管百姓死活的,便有那爱民的。不少地方的百姓仍旧是在他们当属势力的人员的扶持之下,大量的种植着粮食。

    这倒是缓和了不少地方的困窘。只是那粮价居高不下,还真不是一般百姓能吃得起的。

    因此他们这些个走商的,能多运点粮食回去,就多运一些。

    哪怕价格不低,却也能保证自己所在的地方有口粮嚼咽。

    看着那些个孩子饿狠了,吃多了树皮什么的,弄得腹部水肿得比整个身体都大,四肢却细瘦得可怕,他们也于心不忍。

    这多得的六七百两银子,在这里采买的粮食,回去能供他们所在的镇子吃上一两个月的。

    当然,得是喝稀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明知这条路危险之极,却义无反顾的前来的原因。

    一路走去,孟戈也没忘了做观察,直将这里的铺面以及人员情况都大致了解了一下,这才慢悠悠的跟着队伍前进。

    小镇看着大,人也多,却不显得拥挤,接到都非常的宽敞。

    那平整洁净的大理石街道,让人觉得心里舒畅极了。配上广袤的苍穹,这个镇子给人的感觉,非常的宁静。

    只是,在宁静下的角落里边,各种暗潮正在伺机待发,这一点只怕身处狼牙堡里边的所有人都知晓的吧。

    狼牙堡小镇上的人,多少一些贩夫走卒,但都是经过伪装的贩子。他们的前身,或是现在的身份,极有可能跟孟戈他们差不多。

    也或许,他们是那个地方获罪了的能人异士,几经周折才带了家人前来这里安家落户。

    这些人,或是光明磊落的,直接就那样赤裸裸的打量孟戈他们。

    或是一些深沉有心机的,在孟戈故作大方的打量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在偷偷的观察着孟戈一行人。

    其中,有大半的人,对孟戈他们的到来是极为戒备的,甚至于直接表现出了不喜。

    只有小半的人是表现得事不关己的。

    但他们是否真的不在意,那就不是孟戈能猜到的了。

    走了大约两条街道,孟戈他们车上的狼尸就全都销售殆尽。其中的一家皮毛铺子,直接将剩下的五十多匹狼全都买了。

    这样也省事,孟戈便以每匹五两的银子全都交易了出去。

    那个掌柜的只是抚着络腮的须子,粗犷道:“你们这些个中原人,就是爱计较。我们一次全买完你们的狼尸,也不能便宜些。要不是看上你们打来的狼毛皮保留得好,我也不屑于买下。待会还得处理那狼肉呢。”

    孟戈小笑着跟那操着别扭中原官话的胡子大叔道:“掌柜的可以将狼肉全都拆出来,加上一些调料,制成肉干,既好吃又易保存,能嚼很久的。”

    这地方干燥异常,肉干的保存最是容易了。

    五十多匹狼,大小不等,光是剔出好肉,怎么的也得有千斤以上,制成肉干之后,也能有八百斤上下的。

    这样多的肉干,光是他自己一人吃,能吃上好几年的了。

    那掌柜的也觉得这是个好法子,就跟孟戈讨教了制作肉干的方法。

    孟戈尽数教出去之后,才告辞回了客栈。

    一路,她都在思考刚刚那掌柜的话中所透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