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玩物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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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中藏参,龙蛇盘燕。

    肉香共舞酒气转,飞禽走兽一席遍。可怜无人咽!

    一场春梦酒醒时,斜阳却镀窗台前。

    “嗯……”

    战凌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哼哼唧唧的醒转了过来。

    不要误会,这里并非是在战凌的家中,而是在“天上人间”酒吧里的战凌专居--“死了都要喝”居里面。

    谁说人睡觉一定要在自己家里睡?

    与大多数人的生活习惯恰恰相反,纨绔大少爷战凌自“天上人间”酒吧开张半年多以来,他平日里睡觉睡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天上人间”的这个“死了都要喝”居。

    为此,战凌也曾经给了广大好奇心特别强烈的,有硬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作风的,无敌的八卦爱好者一个非常非常生猛的解释:“哪里的地方不睡人?”

    其实“天上人间”酒吧是纯粹的酒吧、茶楼加饭店。仅此而已!

    只要你有钱。

    你饿了,你可以来;你想喝茶,你也可以来;你若是想喝酒玩什么借酒销愁或举酒高歌什么的,同样欢迎。

    但是你若要住店开房,不好意思,本店不插手“时间长利润低”的“旅馆业”。

    用“天上人间”酒吧老板萧龙的话来说:“日进斗金的本店与铺大利薄的客栈住店业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

    因此,“死了都要喝”居,在“天上人间”酒吧绝对是只此一间,别无分房。

    至于天上人间酒吧的老板萧龙为什么要给战凌开这个只此一例的方便之门,破例特殊对待,这估计要从战凌的身上说起了。他花钱如滔滔江水一般,破财似风卷残云!

    就拿他在天上人间酒吧里来说吧。

    他平常没有事就点一桌价值千两银子的山珍海味,并且常常是一口不动,也不知道点了是干嘛的。难道是看着好玩?另外这个房间的租赁费可堪称恐怖,足足有一百万两银子!

    鉴于此,那个对谁都爱理不理,并且貌似实力高深莫测的天上人间酒吧的老板萧龙,对于战凌这个万里挑一的冤大头是有求必应,热情有加,笑脸像菊花。

    就连那个经得起离城全部人民一致审定,评为史上最不像店小二的店小二,也就是天上人间酒吧的店小二领班--萧晓,他在战凌战大少爷面前也要免费赔笑,点头哈腰,伺候周到,做足高标准、严要求的店小二模样。

    综上所述,也就不难理解死了都要喝居能诞生的缘由了。

    当然,战凌能混到这种地步,为此他所挥霍掉的金钱也是一笔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数据。

    离城曾有人放言:“战家主战朝天假若没有意外生下战凌这个被乱刀砍死都不够让人解气的败家子,那么,战家的财富起码比当前还要翻一倍!”

    这一段话引起了离城人民的空前响应。

    于是,战凌也坐实了“离城史上第一败家子”这个“光荣”的宝座。

    为了战凌能够“改邪归正”,向好的方向发展,有出息一些,战凌的父亲战朝天也曾经为此做出过诸多努力,但结局都是:战朝天想给战凌以感动,战凌只会给战朝天以伤痛。

    亲生的儿子啊!那可是亲生的。打又舍不得下重手,杀更是不可能有的念头。

    不得已,战朝天头疼了好一阵子,最终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

    让他去吧,儿孙自有儿孙福,反正只要有战家在,再差也饿不死这个小兔崽子。

    ......

    近半年内,战凌他曾多次和战朝天“斗智斗勇”。

    武术?学武术?成为武者?有木有搞错,这是人干的事吗?!别逼我哦,再逼我我就跟你玩“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什么?博览群书?是黄色小说这类少儿不宜的书吗?其它的书我可是不看的......

    ......

    等战凌彻底醒转过来,睡容一点点隐去,他环目一顾,自动忽略掉那一桌令人食欲暴增,食指欲动的山珍海味,目光注射在一条威猛而又漂亮的老虎和一只奇怪的鸟身上。

    战凌在看他们,同时它们也在看战凌,目光灼灼。

    这老虎和鸟都是战凌养的,而老虎和鸟也为战凌的纨绔公子的形象填上了浓墨重彩的重重一笔。

    战凌管那只鸟叫“电闪”,管这条老虎叫“雷鸣”。加在一起就是“雷鸣电闪”。

    “嘎,老大醒了。”

    突然,鸟儿“电闪”开口说话了。

    望着这只活宝似的小鸟,战凌露出了一丝无奈的苦笑。

    这丫的臭鸟从来就不知道沉默为何物。想堵住它的嘴比堵住泛滥的黄河水还难。

    “去。”

    不去理它,战凌点头给了老虎“雷鸣”一个指示。

    老虎雷鸣得令,硕壮的身体转过四十五度,纵身一跃,一双前退前扑,重重的击中在紧闭的门上。

    只听“嘭!哐!”的一声,紧闭的门应声而开。

    “靠,靠,靠!你这条傻狗,你就不知道轻一点啊?你知不知道这门多贵啊。打烂了把你这条傻狗卖了都赔不起。再说了,做鸟做狗要低调。你看我,一直都是很低调的。”电闪向前伸出右翅,做出和人伸手指着别人大声斥责别人差不多的模样,盛气凌人的教训雷鸣道。

    “吼......”雷鸣转过身,怒目而视电闪,喉咙不断发出低沉的闷吼声。

    “看什么看,不满意啊?告诉你,别不满意,鹰爷我叫别人都是傻鸟、傻鸟的,爷是看在老大的面子才破例叫你叫傻狗。你就知足吧。......还看,还看,小样,再看我就把你吃掉......啊......”

    战凌在一旁无语。

    什么叫看在老大的面子上?“傻狗”和“傻鸟”这两个称呼的等级相差很大吗?

    没办法,无话可说的战凌只得保持沉默。

    沉默是金。这是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

    婶可忍叔不可忍!

    雷鸣看着站在大床上得意洋洋,不停叫嚣着的电闪,终于忍不住了。

    “吼!”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雷鸣突然发出了一声比较响亮的吼声,终结了这段沉闷的低吼,四肢用力,全身腾起,如离弦之箭一样,向着没完没了说着的电闪扑了过去。

    说得兴趣正浓,还有万儿八千句话还没有说完的电闪,一见雷鸣来势汹汹,也顾不得长篇大论的做“含心茹苦”的教育家了,赶忙惊叫一声,振动双翅,离地而起,直升而上,让雷鸣扑了一个空。

    “哎呀,不得了了,大家快来看啊,傻狗兽性大发了啊,它要咬老大的鸟啦。快来看啦,它还想把老大的鸟的鸟毛咬掉啊。不得了啦,老大好可怜哦。喔......喔......、......”闪电腾飞到了半空中,脱离了危险,口上又开始活跃了起来。

    这个思想龌龊的死鸟!战凌脸上立即冒起了几条黑线。怒喝了一声:“闭嘴,都给我出去!”

    战凌实在是不敢再让这只龌龊鸟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真不知道它还会说出些什么来。外面又有人来人往,丢不起这个丑啊!

    就算是人人看不起的败家子也在意别人的意见,是不?

    老大发火,非同小可!

    !既然既然既然战凌开了尊口,雷鸣和闪电自然是不敢再闹了。

    雷鸣不甘心的低吼一声,像一个打了败战的将军,垂头丧气的走了出去。得意洋洋的电闪也闭上了聒噪的鸟嘴,老老实实的停落在了战凌的右肩膀上。

    战凌站起身来,五六步就跨了出去,在死了都要喝居门口前停留了下来。

    头上虚顶着“死了都要喝”五个大字,左右分别领着上联“雄图霸业谈笑间”,下联“不胜人生一场醉”,驻足力挺,环目四顾,颇有君临天下的气势。

    只是可惜此时他在别人眼中还只是一个败家子而已。

    说是“死了都要喝”,其实很少人知道,在半年以前,也就是在他十六岁以前,‘战凌’是滴酒不沾。

    就算是这个战凌,他也是仅仅适量的喝上一点点,没有什么大瘾。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他可不想被烈酒掏空了身子。

    ......

    突然,战凌看到一个面貌俊秀可爱,让人看了有伸手前去捏一把的冲动的小少年,顿时眼神不禁一亮。

    王辰,是王辰。

    “嗨,王辰,这里,过来。”战凌振臂高呼,引领王辰过来。

    王辰是离城四大家族之一的王家家主的三公子。

    同是大家族的第三顺位继承人,但是两人之间的年龄相差甚远。今年战凌十六岁,而王辰只有十一岁。

    战凌之所以喜爱他,不是因为王辰年龄比他小,也不是因为王辰是离城四大世家之一王家的第三顺位继承人。而是因为王辰是离城所有公子哥中唯一没有打心底看不起他的。

    其他人,就算是同是败家子也是十分看不起他。

    战凌就喜欢王辰的纯真无邪、没有心机。

    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在离城庞大的败家子队伍中,蔓延着这样一种情绪。

    那就是各个败家子之间互相看不起。

    很有“虽然我不太中用,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不中用的别人进行鄙视,以表达唾弃之情。”的味道。

    于是,战凌做为离城败家界公认的“泰斗”,本身又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结果落到奇迹般的遭到离城败家界的一致鄙视加打击的田地。

    其实战凌经过这些年来的不懈“努力”,对离城败家界的同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给所有败家子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看,人家战凌都还活着呢,我这么优秀的人才为什么还要和生命、和我自己过不去啊?是不是?死了我是离城的损失,伤不起啊!”

    正是因为找到了这个理由,生活充满了要好好活下去的动力,离城的众多败家子生活过得日益滋润潇洒,好不快活。

    一看他们的精神状态,就知道他们能活到短命死。</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