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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叫上了前小偷加什,作为自己的跟班,又带上了阿伊莎和自己一起前往大金字塔。
里卡斯出征的时候,带上了大部分经验丰富的士兵和角斗士们。在扩军后,穆哈迪名义上可以指挥三百名男人,但是他估计这些人里有一半能挥舞弯刀而不伤到自己就不错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里卡斯曾是竞技场中的英雄,但他不善政治,不懂觥筹交错间的利益交换和议会上的针锋相对。他懂的是钢铁之道,他也时刻把自己那帮角斗士兄弟们牢牢的笼络住了。当沙蒂丽搬进巫王的宫殿时,里卡斯住在帐篷里,和他的军队一起。
他甚至很少在城市守卫队的金字塔里出现,因为他仇视泰西安。他的角斗士们和跟随他的佣兵们在城外搭起了一片帐篷,只有必要的时候才去和前圣堂武士们合作。
现在,里卡斯走了,也带走了除前圣堂武士们之外,提尔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执政会议急于组建新军,以免泰西安成为城里唯一一支军队的控制者。一时间,乞丐、小偷和残人都被招进了军队,他们也许勇气可嘉,但却并非战士。
穆哈迪带着两人来到金字塔旁的大广场上。这里被人称做埋骨广场,过去修建金字塔时死去的奴隶都被埋在了这里,而现在这里变成了训练新军的地方。
城市守卫队原第二分队的人马正在广场上列队,等待检阅。由于战争的阴云一天天的接近,也为了摆脱巫王政权留下来的痕迹。城市守卫队已经改名叫耶尼切里(janissa
y),意思是革命新军,标志着它的职责由治安转向战斗。
“耶尼切里第二步兵大队百夫长塞利姆报道,大人。”一个一脸玩世不恭样子的佣兵走到队列前面,向穆哈迪报道。
好个步兵大队,少年打量着眼前这支属于自己的部队。这里的人一半是鬓角斑白的老人,一半是懵懵懂懂的雏儿。除了这个上去是佣兵出身的百夫长以外,这里没人能抵挡沙漠民武士三个眨眼的时间。
“应该有三个百夫长的,其他两个人呢?”穆哈迪质问塞利姆。“只有我一个百夫长,其他两个缺编。”塞利姆有气无力的回答,“你自己找人任命吧,大人。”
里卡斯,你太厉害了。穆哈迪在心里咒骂,你把全城的骑兵,战马,以及重型灰鳞鸟带走了还不够,难道连士兵也一个不留么?
“他们上去状态不佳,议会从哪里招到这些人的?”穆哈迪问他的百夫长。
“他们自愿参军的,付血税以代替税钱。”塞利姆回答。
“征税官比巫王联军的利剑更可怕。”阿伊莎发表评论。
“我好像认识其中几个,”这时候前小偷加什发话了,“那边的几个小少年原本是扎西尔老爷的暖床奴隶。”
连暖床奴隶都拉来参军了,穆哈迪突然觉得一切好荒谬,这些小子们学习的是欢场上的体位,不是挥舞弯刀长矛之道。他们不懂杀戮的艺术,最擅长的是忍辱负重挨鞭子,如何成为战士?
“我们的装备呢?”少年又问,“我见他们拿着骨头和木棒,武器还没发下来么?”
“武器优先配备泰西安大人的第一步兵大队,”百夫长塞利姆解释,“泰西安大人原本就有上千圣堂武士。现在扩了军,他手下的小子们更多了。全城的武器铺都在加班加点,但还是不能满足他的需要。”
“提尔要你效命,却不给你勇士,穆哈迪。”阿伊莎着眼前脏兮兮的老人和小鬼们,皱了皱眉头。“你要带领这些人去和巫王联军打架?”
“打仗,不是打架。”穆哈迪纠正女孩的口误。
“是啊,打仗。我喜欢打仗。”塞利姆百夫长接口,“快点打仗吧,那样我的薪水就有着落了。”
“执政会议不会连薪水都不发吧?”穆哈迪着自己的百夫长。
“怎么议会难道有责任发薪水么?”百夫长着自己的长官。“上面只发下来一张‘劫掠许可状’,允许我们从敌人那里调度资源。”
“大人您学问多,而我就是个佣兵,”塞利姆大大咧咧的说,“赚钱靠得就是分战利品,难道现在军队里的做法不一样了吗?”
不止塞利姆,连加什也有些奇怪的打量穆哈迪,只不过前小偷胆子小,只敢偷偷的。
“我们从沙漠里的部落里来,”阿伊莎出声提穆哈迪化去尴尬,“我们部落民打仗不要钱,但我们听说城里人打仗是发钱的。”
“嗯,以前圣堂武士们确实有钱拿,这当然。”塞利姆恍然大悟,“但是小兵没有啊。我从革命时就来提尔了,也打了周围几个部落,从来都是战后劫掠的。”
“大人,我还要提醒您一句。这里的士兵们大都是土生土长的提尔人,不少人不久前还是奴隶,从没出过城。如果您现在就想带我们出城打劫那是不行的,进了沙漠里,这些城里人不出半天就要脱水死绝了。”
愤怒是理性的敌人,它模糊人的思考,影响人的判断。我必须控制它,而不是被它控制。
穆哈迪一边默想心灵术士的自控口诀,一边开口问塞利姆。“你呢?我得出你是个不错的战士,为什么没有被里卡斯带走,或者加入到泰西安大人的第一步兵大队中?“
“我么?”塞利姆吹了吹口哨,“我是个浪荡种子,生来不服管教。泰西安和里卡斯那里都太压抑了,我喜欢没有约束,自由自在的队伍。”
灵能告诉穆哈迪,百夫长没有撒谎,但是他说这些的时候,心里并不像他表面上显露出来的那样轻松。
“你有心事,说出来。”穆哈迪命令。
百夫长耸耸肩,“其实我原来也是个圣堂武士,出生在上层家庭。”
“我告诉您,大人,我的故事可没多动听……”塞利姆刚开了个头,就不想说下去了。
“故事已经开头了,那你就必须把它说完。”穆哈迪说。
“好吧……有一次,我在城里追捕一伙沙漠大盗,结果被他们给砍了好几刀,扔在巷子里等死。”百夫长讲道。
“那时候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但我没有。小巷里有间杂货铺,一个老女人和她的孙女打理着它。”
“老女人把我拖进她们的屋子,她的孙女替我清洗了伤痕,缝合了创口,还喂我杂菜汤和清水,直到我脱离危险。”
“她用安卡拉城产的鲜红的丝线替我缝好破碎的斗篷和长袍。”百夫长用怀念的语气说,“她和她祖母都是奴隶,替主人管店面而已。而那丝线是从她祖母年轻的时候,结婚时用的织物上拆下来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送给我的礼物。”
“等回到城市守卫队后,我的长官扔给我一件新的斗篷和长袍。”百夫长又耸耸肩,“新制服整洁清爽,布料上乘,而且一尘不染。这套新衣服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圣堂武士们代表着巫王的权威,必须永远衣甲鲜明。”
“我的长官对我说:‘把自己打扮的好点,你是上等人家的孩子,别穿的像个奴隶一样。’他还说,你的旧制服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逃跑了……去了一个出身不再标记人,人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穿什么衣服的地方。”百夫长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双手一摊。
“那奴隶女孩想必认出了您是位圣堂武士大人。”穆哈迪和阿伊莎都在沉默,是加什接了口。
“也许吧。”塞利姆说,“反正我一听说提尔爆发了革命,就赶了回来。等到议会大肆征召奴隶建立新军的时候,我就自愿留下来带领这些新招募的前奴隶们。他们虽然又弱又笨,但也不应该让哪个黑心肠军官把他们都当作炮灰牺牲掉了。”
心灵术士的自控口诀确实很管用,也总是很管用。当穆哈迪再打量眼前那些衣衫褴褛,营养不良,只是勉强的站成弯弯曲曲队列,但是自愿参军的前奴隶们时,他觉得自己不再愤怒了。
“我跟你保证,他们不会成为炮灰,”穆哈迪平静的对自己的百夫长说,“有朝一日,他们将成为提尔之鞭。”[(m)無彈窗閱讀]